【安监报告】县安监局201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范文推荐)
县安监局201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精神、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政公组〔2010〕4号)以及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报告】县安监局201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安监局201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精神、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政公组〔2010〕4号)以及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通化县安监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2010年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业务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公文公告、工作动态,重要措施及工作完成情况等,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玉山为组长,副局长于朝军、朴安永、于朝军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下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并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正规化标准认真细化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结合通化县安监局门户网站建设,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同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并适时更新,保证内容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安全。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强保密管理工作,实行定人、定责制度,存在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内容,违反保密及有关规定的,采取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三)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为了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严格公文和信息上网管理制度,制订了《通化县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严格规定了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并要求每篇公开的信息内容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同时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有落实,有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安监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组织机构、公开承诺、公告通知、安全要闻、安全生产简报、事故快报、政务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截至2010年底共主动公开信息188条。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安监局门户网站;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政务信息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手册;
4、办事窗口、服务热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使安监局的工作更加高效化、透明化。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充实。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着力抓好如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做到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内容。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方便群众知晓安监工作动态。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的文化素质,提高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通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推荐访问:年度报告 安监 安监局 【安监报告】县安监局201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