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范文精选】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印章的种类办公室管理的印章包括: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印章(含电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办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印章的种类
办公室管理的印章包括: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印章(含电子印章,下同),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办公室印章、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党总支委员会印章、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工会委员会印章、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财务专用章、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工会委员会财务专用章、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合同专用章等。
第三条 印章的保管
(一)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由综合股保管,其他印章由相关股(室、局)专人保管。
(二)印章由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须将印章移交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认真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存放印章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若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各类审核表、各类奖状、证书,以及其他需盖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印章的材料。
(二)以办公室党总支和办公室工会名义制发、报送的材料,在办公室财务账目往来中使用的票据、凭证。
(三)其他需要用印的文书材料、凭证。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印章使用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前应当检查用印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并了解用印内容、范围是否与批示内容相符合,符合条件方能用印。
除对外发文已有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他事项的用印,须经县委或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其中:使用县委印章须经县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使用县委办公室印章须经县委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分管副主任批准;使用其他印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二)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未经允许或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
(三)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承办人用印时精力要集中,用力要均匀,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颠倒。
(四)机关的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必须同时盖在落款处和公函与存根连接线上。凡是在落款处加盖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五)非特殊情况或不经批准不允许为空白凭证、纸张加盖印章。特殊情况如需加印出具空白凭证、纸张,必须要有申请人的书面证明请示、有权批准人的书面批示、申请人违反用途承担责任的承诺,并注明用途和所盖出的空白凭证页数登记及由申请人签名。
加盖印章的空白凭证、纸张使用情况事后使用人要报告印章管理机构,如有剩余的空白凭证、纸张如数交回;印章管理机构应相应注明相关情况备查。
(六)每次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应做好用印登记,详细登记用印文书和其他资料的标题或名称、用印日期、编号、批准领导以及用印人姓名、用印数等。
(七)印章管理人员对不合手续要求的用印必须一概予以拒绝。严禁印章管理人员违反规定为个人谋求私利或为他人方便使用印章,违者承担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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