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意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6〕50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北京市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意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区长
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东政发〔2016〕5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政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保障首都粮食安全,提升东城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北京市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立足东城区粮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粮食安全工作意识和责任
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属地要坚持以抓粮源、保供应、稳粮价为中心,以提高粮食日常供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快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要合理规划本地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布局,提高粮食流通能力。加强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体系。确保本地区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二、加强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2017年年底前,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应急供应网点数量达标、布局合理。每个街道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完善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加强粮食应急保供演练。
三、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渠道畅通、运转高效、费用节约、保障有力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加强粮食供应网络建设,合理规划粮食供应网点,将粮食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完善粮食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供求和价格变化。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按照国家及本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经营台账,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开展年度粮食供需专项调查。
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加快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覆盖全面”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完善相关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实现粮食流通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建立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有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五、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测预警,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保障粮食产品质量安全。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机构建设,配备监测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业务经费。
六、保障加强粮食安全工作预算
按照国家、北京市核定情况,我区不单独建立粮食储备设施,承担市储备粮费用的30%。结合市、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和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区财政部门要及时缴纳粮食风险基金,做到应保尽保,足额到位。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率。为加强粮食安全工作,防范应急风险,每年度应安排相应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专项资金和粮食安全工作经费。
七、强化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为切实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成立东城区粮食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应急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城管委、区国资委、区质监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东城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组织做好粮食安全年度考核工作。粮食主管部门要牵头落实各项粮食安全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责和作用,认真履行粮食安全保障的相关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粮食安全工作。各部门要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责任和责任人。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区商务委负责牵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考核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共同做好粮食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