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鞍山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1号)精神,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鞍山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1号)精神,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服务群众为重点,整合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全市网上审批平台,实现省、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服务的新需求,以“互联网+政务”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务实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二、建设原则
(一)顶层设计、统一标准。按照鞍山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布局,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统一承载网络和应用软件,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
(二)整合资源、集约建设。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审批系统和应用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实现部门间业务系统数据共享。
(三)便民务实、安全可靠。立足企业、公众的实际需求,进行网上审批平台的设计和建设,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标准建设,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建设目标
2016年10月31日前,建成横向到部门,纵向连接省、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三级的,以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全市所有非涉密的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
四、建设任务
(一)梳理确认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网上审批事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尽快完成网上审批事项梳理确认工作,并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审批事项编码规范,将非涉密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到网上审批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设鞍山市网上审批大厅。在市政府网站上开设鞍山市网上审批大厅,作为全市政务服务的统一门户,集中展现全市网上审批服务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审批专栏,与市网上审批大厅统一界面、统一导航、双向链接。(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三)建设审批平台的服务支撑系统。以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为依托,整合各部门基础信息库,打破地区和部门数据壁垒,逐步实现与公安局人口身份信息库、工商局企业法人库等对接共享,减少纸质材料申报。(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四)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平台应用。使用省级以上独立审批系统,并具备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等功能的单位,继续使用原系统,市级网上审批平台通过省网上审批平台自动获取审批数据。
具备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功能的市级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由本部门按照统一接口标准组织完成与省、市审批平台的数据交换。
不具备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功能的市级部门自建审批系统一律停用,全部纳入到全市网上审批平台。
现有市本级网上审批平台应用范围扩展到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并合理规划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两级网上审批平台,实现省、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三级网上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深度对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全市网上审批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完成基础性工作(2016年6月底前)。
成立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查、运行系统分类工作。
(二)第二阶段:完成网上审批平台的搭建和信息数据录入工作(2016年8月底前)。
按照省政府的标准组织搭建全地区网上审批平台,主要工作任务为:将现有市本级网上审批平台应用范围扩展到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完成县级网上大厅数据初始化和相关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后台录入,并与省网上审批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三)第三阶段:试运行网上审批平台(2016年9月底前)。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批次培训。试运行网上审批平台,及时梳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初步形成横向到部门、纵向连省、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三级的网上审批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鞍山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责是规划、组织、推进、指导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成立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梳理确认本地区网上审批事项,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
(三)强化工作监督。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合组织专项督查组,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我市将根据省级网上审批平台建设进度,及时调整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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