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意见】惠州市林业局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意见
市林业局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意见】惠州市林业局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市林业局明察暗访
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明察暗访工作坚持以教育、规范为原则,以促进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人民群众满意为主线,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确保全局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明察暗访工作的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市属国有林场、市林科所。
三、明察暗访工作的内容
(一)工作纪律情况。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等上级有关纪律规定要求的情况,遵守《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办公秩序规范》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情况。工作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是否公开,是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服务效能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四)廉洁从政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
(五)涉及群众举报反映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上级交办需要明察暗访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明察暗访的问题。
四、明察暗访工作的方法措施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定期方面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不定期方面则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其它工作要求而定。工作中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暗访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主要采取听介绍、查资料、问情况、召开座谈会、电话暗访、自派或委托明察暗访、接受举报人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
五、明察暗访工作的结果运用
(一)建立通报制度。每次明察暗访工作结束后,对明察暗访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对被检查单位的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总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适时适范围进行通报。
(二)及时督促整改。对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严重的科室(单位)及个人,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在单位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单位)进行处理。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局明察暗访工作小组,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刘涌波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监察室、党办、办公室、人事科等科室派员组成。
(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明察暗访工作,自觉接受检查和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检查活动。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明察暗访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好明察暗访的作用,切实促进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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