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梅州市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6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内贸流通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梅州市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
建设法治化营商
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6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坚持以创新转型为引领、坚持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的基本原则,促进流通业向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推动全市内贸流通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现代化流通体系和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成一批物流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打造一批现代商贸新业态,城乡流通网络更加畅通,信息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明显提升,标准化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进一步提高内贸流通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和先导性作用。
二、建设内贸流通开放发展体系
(三)优化内贸流通网络布局
加快流通通道建设。加快以出省出市通海高速公路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快兴汕高速兴宁至五华段续建工程的建设,全力推进大潮高速梅州段、兴汕高速五华至陆河段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内部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实施梅州至平远、梅州东环、大丰华高速建设;加快推进瑞梅、广梅汕铁路电气化改造和松棚现代化物流中心无水港建设;加强我市高速公路和铁路与重要港区和沿海港口的衔接。推进信息化采集和监测设施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改造构建职能交通感知网络,建设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工作,下同。]
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功能和布局,以海吉星、毅德城、华泰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带动,加快构建由骨干网络、枢纽节点、配送终端构成的 “市、县、镇、村”四级、多层次物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大力发展社区商业,重点解决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面临的通行难、停靠难、卸货难问题,打通城市物流“最后一公里”。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整合商务、农业、供销、邮政等领域资源,推进农超、农批对接等农产品直购直销。加大“快递下乡”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网络、农产品物流、快递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三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完善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将内贸流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内容,编制修订相关规划时充分征求当地流通业主管部门意见,做好流通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完善地区联动的跨区域流通设施规划编制协调机制和部门规划衔接机制,推动规划对接和政策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
(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全力推进基础性流通设施建设。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大型物流节点和公共物流配送设施系统布局和协同建设,提升物流配送集约化水平。引进有实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投资建设区域性各类商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推进海吉星、中国供销•粤东农批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保障、建设、运营和监管新模式,鼓励采取政府股权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改造和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肉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结构布局,鼓励企业围绕农产品主要产地、批发市场、销区市场,依托重要交通节点规划建设冷链储运中心,以乐得鲜、向丽食品、自家人公司等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带动市场流通,提升农产品经济效益。鼓励企业使用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和技术,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提高冷链物流服务专业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五)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
大力推进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申报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申报设立梅州综合保税区工作,优化内外贸融合发展环境。扩大内贸流通业对外开放,引导外资投向共同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提高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的质量和水平。以“大埔陶瓷”、“丰顺电声”两个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为重点,培育一批以各县(市、区)特色产业为主,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内外贸商品交易市场。帮助企业开拓内外销市场,全力打造以“客博会”为主的一批内外贸结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特色会展平台,同时结合梅州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展示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品牌运营中心、营销网络等,建立境外自主的流通渠道。(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梅州中心支行、梅州海关、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推动内贸流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六)推进"互联网+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加快流通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改造,引导传统零售业、批发业、生活服务业等内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实体店在线下体验、服务和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创新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社区配送、上门服务等模式。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功能和设施,推广智能快件箱投递终端设施,解决快递进社区、校区、办公区等“最后一公里”难题。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农村传统生产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电商化改造,促进农村消费品、农资、特色农产品网购网销。推进平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大埔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探索可复制的发展模式,指导其他县(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扶贫示范县,带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发展。(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七)促进传统流通业转型创新
发挥各县(市、区)产业优势和特色,引导内贸流通企业向智慧商业、文化商业方向发展,提升商业设施的文化内涵,增加商业设施和商业街区的文化底蕴,推动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融合创新。大力推进专业市场和市场集群升级改造,鼓励商品交易市场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拓展供应链服务、展示营销、研发设计、品牌孵化、检测回收和物流配送等功能。引导零售企业向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转变,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业态,推进发展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积极挖掘、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华、广东老字号,促进客家特色商品流通和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消费。(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推动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集成运作,推进物流业与商贸业深度融合,打造智慧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扶持物流信息平台型企业发展,建设一批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跨地区、跨行业数据库,并实现与全国物流信息网资源衔接,促进运输资源和服务信息高效匹配,降低车辆空驶率,提高物流标准化、专业化水平。鼓励传统物流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向采购、生产、销售、回收等领域拓宽物流服务功能,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体系,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转变,推动需求、采购、生产与销售信息同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八)促进内贸流通绿色低碳发展
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物流,构建绿色供应链,打造一批绿色商场、市场和饭店。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开展绿色采购,鼓励绿色商品消费,减少产品过度包装。逐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探索城乡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衔接。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鼓励企业优化整合,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提质增效、管理创新的行业发展新格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
四、提高内贸流通运行保障能力
(九)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
落实《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重要商品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整合现有资源,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以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为基础,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标准规范,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与全省对接、各地各部门协同运作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完善市场应急调控机制
健全市场应急调控管理体系。强化市、县两级政府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场应急调控平台和应急保供企业及商品数据库,及时掌握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保障信息畅通传导和有序调度,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引导应急保供重点企业落实商业储备,增加储备品种及储备数量,推动储备模式创新。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十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充分发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探索建立适应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行政运行体制和大流通部门间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联动配合,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农产品市场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规划、政策和维权的统筹协调。强化大数据在政府内贸流通信息服务中的应用,统筹内贸流通领域行政管理、市场运营、运行分析等数据信息资源,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开放。完善内贸流通数据统计调查制度,探索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制度执行刚性。[市商务局、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内贸流通监管水平
(十二)落实法律法规推进建章立制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流通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推动相关部门加强落实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对市场竞争行为和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推进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内贸流通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和制度,加强内贸流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内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法制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及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十三)强化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内贸流通领域执法体制创新。明确执法层级,充实基层一线执法监管力量。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等管理制度,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内贸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商务执法跨区域协作和跨层级衔接配合,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发挥“12345”公共服务热线作用,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完善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机制。鼓励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互动,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市商务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推进内贸流通标准化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标准申报工作,支持鼓励骨干企业、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相关标准制修订,提高内贸流通标准应用水平,支持企业采用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组织生产和管理。促进标准化托盘推广应用,加快与标准化托盘配套的仓储和配送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实现生产、运输、仓储、配送、销售等环节标准化托盘无缝对接和共用;进一步加大物流标准化设备、信息平台建设和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减低物流成本。(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十五)加快内贸流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工作为基础,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整合信用数据,拓展公示内容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并通过“信用梅州网”依法公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梅州中心支行)
推动商务诚信建设。学习和借鉴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的经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好全市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摸查工作,组织企业及时备案,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健全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和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圈。(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六、优化内贸流通改善营商环境
(十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健全完善地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内贸流通领域行政管理职责,深化内贸流通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加快制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依法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等。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采取“一站式”告知、办事工作日等制度。(市编办、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信息和信息化局、市法制局)
(十七)增强内贸流通支持能力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加大其资金投向研究,搭建推动中小流通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平台。抓好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工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创业担保贷款等业务。优化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代收代付、信用评估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增加对内流通企业的金融供给,为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人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支持电子商务类企业享受政府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现代物流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扶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企业项目建设,聚集发展要素形成发展合力,重点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项目孵化工作力度,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开展地区间交流合作,同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制度。(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
(十八)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
推进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厘清与行政机关的职能边界。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社团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协会企业覆盖面和代表性,进一步发挥其在内贸流通规划、标准制订、资质评价、行业统计、自律约束等方面作用,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服务目录,公开购买程序,推进行业商协会更好地承接政府职能。(市民政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法制局)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加强内贸流通领域政策法规和规划的贯彻实施,并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商务局要加强工作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和督查机制,主动开展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和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