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武鸣区林业局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关于报送〈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武鸣区林业局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关于报送〈广西区2016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的函》(国林穗监函〔2017〕3号)、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政发〔2017〕7号)和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林园发〔2017〕91号)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城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南宁加快首府“四个城市”建设和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这个工作中心和发展大局,以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为优先,科学利用森林资源为引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标本兼治、查打结合、惩防并举”措施,强化依法治林,以法护林,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扎实推进南宁市武鸣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森林资源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乱侵滥占林地、非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毁林种果、毁林种桉、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促进改善法治环境,使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不断深入人心,使敬畏自然意识、尊重自然意识、健康生存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律意识不断成为人们行动、生活和工作的先念。
通过专项行动,不断促进全城区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重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更加重视依法使用林地,更加重视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更加重视部门工作协调,更加重视规范科学决策和保护森林资源共同责任。
通过专项行动,使全城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更加牢固主体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守土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整顿治理重点
(一)查处采石、采砂、取土、开矿等毁林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林地建设消纳场消纳建筑垃圾和未批先用、少批多用、超范围使用林地等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建房或其他工程建设等涉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
(二)查处毁林开垦、毁林种果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公益林种桉种果,滥伐盗伐林木、破坏天然林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查处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及其它经营单位林地和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违法建设违法使用林地问题;
(四)清理整顿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权越权、怠于执法、怠于监督检查,违规办理行政许可等;
(五)清理整顿擅自设置行政审批环节和行政许可条件;
(六)清查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落实有关林业政策及国家林业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涉林重大工作部署情况,依法行政和林业执法考勤履职履责情况;
(七)清理整治林业系统内部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在林业管理中违法违纪参与涉林营利性活动。
四、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蒙善珺 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光阳 林业局副局长
韦惠彬 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滕 宁 行政秘书股股长
杨 克 森林公安局局长
朱宝书 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
韦 春 林政资源管理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秘书股,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主任由滕 宁同志兼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
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和部署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宣传,大力造势,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清理排查、打击整治阶段(2017年4月21日至7月31日)
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履职履责和执法监督,同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清理排查,确定行动重点和主攻方向。在专项行动中,抓实问题甄别定性定案,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组织精干力量,落实办案责任制,找准查办案件切入点进行重点侦破,限时查结,确保依法查办,程序正当。公开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因地制宜、因时定案地开展区域性打击行动,切实解决我城区的突出问题,以典型案例教育人,把依法打击和教育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的震胁作用,进一步扩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三)抽查督办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14日)
对自查自纠清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和涉林违法案件进行分类登记,列出清单,对系统内部问题落实要限期整改,对涉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查处。
(四)行动总结阶段(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建立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强化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逐步建立起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涉林整改任务的一项重大举措。认真落实南宁市政府2016年对南宁市开展打击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武鸣区存在问题整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强化自查,落实作风,切实推进专项行动全面有序开展。
(二)追根溯源,全力查办历年积案旧案
对2014年-2015年历次专项行动和今年开展的林业执法综合检查(简称“三项检查”)工作中排查、核查发现的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问题,要追根溯源,彻查原因,对尚未立案或已立案但未结案的,一律作为积案、旧案处理,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新发现问题要甄别情况,分析原因,列明问题清单,该立案查办的要坚决立案查办,该查办结案的,要加快查办结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依托最新一次林地变更成果(林地一张图),对2017年3月16日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分发的遥感卫片2902个疑似变化图斑,结合2016年度变更调查和林业执法综合检查(简称“三项检查”),组织技术力量和执法队伍,对在辖区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挖矿和建设消纳场等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毁林种火龙果、毁林种百香果等毁林行为,以及擅自变更林地用途、乱侵滥占国有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坚决打击,不留死角,突出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天然林区、公益林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区域,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办理征用占用林地手续、违法使用林地、超越许可范围使用林地、未经批准消纳建筑垃圾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矿挖砂取土非法使用林地、盗伐滥伐天然林、公益林等行为,坚决清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做好协调联动和外部的联络沟通工作,对内强化工作跟踪监督,对外要积极做好与国土、规划、环保、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报,共享信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业务联系,尽快查办结案,确保案件查办依法进行,共同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五)狠抓落实,全面整顿干部工作作风
要把执纪问责挺在前、压下去,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对武鸣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重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处理的通报》(南纪通〔2017〕2号)指出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下大决心整治林业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在履职中的工作“梗阻”,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花大力气查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参与涉林营利性活动行为。同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对林业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林业工作人员,要依照政纪党纪严肃处理,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
(六)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局行政秘书股落实专人负责对专项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森林公安局要加强与城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案件进展情况;林政资源管理股要及时将开展2902个疑似变化图斑调查情况以及2016年度林地变更进展情况并及时汇总报送;林政稽查大队要将组织开展林地、野生动物、木材经营加工检查情况以及涉及行政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汇总、案件,于每周五下午报送至局行政秘书股。局行政秘书股于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开展问题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七)加强督导,认真总结
借助此次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保护森林资源好的做法,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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