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意见】中共邱县县委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2016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1月6日)根据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扶持的工作方案》(冀扶〔2015〕7号)和市委提出的到2018年全市所有贫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中共邱县县委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关于2016年开展精准扶贫
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1月6日)
根据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扶持的工作方案》(冀扶〔2015〕7号)和市委提出的到2018年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2016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推动全县“绿色崛起、跨越赶超”,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扶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实现市委提出的到2018年全市所有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乡、村两级书记层层抓、共同抓。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积极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三)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全县已录入《国务院扶贫办贫困人口录入系统》的贫困人口5198户10540人,必须解决好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绿色发展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五)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扶贫脱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六)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目标任务
全县贫困人口总数为5198户10540人,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3639户7378人脱贫,脱贫人口达到70%以上。通过两年努力,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2017年底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四、扶贫方略
(一)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通过发展生产脱贫3522户7191人。通过教育支持脱贫287户723人。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389户2626人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二)实施产业和就业脱贫行动。把发展脱贫富民产业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脱贫产业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做到特色产业项目和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推进现代农业扶贫,突出抓好设施蔬菜、林果、畜牧、食用菌、中药材、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等脱贫主导产业;实施好“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集中连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推进互助联营脱贫,引导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发展合作制经济,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保障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获取稳定收益。推进劳务输出脱贫。着力提高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引导用人企业与贫困家庭和技能培训机构进行“联姻”,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合作力度,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全面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依靠技能脱贫。同时,大力支持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拓展劳动力就业空间。
(三)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就读我县高中、中职学校的邱县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继续补助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基层倾斜,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组织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家庭开展“1+1”结对帮扶行动。
(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行动。着眼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积极推进健康扶贫,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保障限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五)实施社保政策兜底脱贫行动。坚持脱贫攻坚不留死角,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通过社会保障实现脱贫。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统筹力度,尽快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自2016年1月起提高到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每年进行调整。同时,进一步加大贫困家庭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
(六)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体系。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基本生活。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贫困类别划分阶段(1月6日前完成)。由乡镇主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所有贫困对象按照一般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的属性进行分类,逐户造册建档。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起本乡镇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二)帮扶干部对接阶段(1月7日—月17日)。建立健全帮扶机制,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度,每名帮扶干部要按照既定的帮扶对象进村入户,与贫困对象谈心、交朋友、拉家常,沟通思想、联络感情,帮助他们克服畏难情绪和无为思想,坚定贫困户脱贫致富信心,增强其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自觉性。同时,要与帮扶对象制定脱贫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帐、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
(三)帮扶方案制定阶段(1月18日—2月5日)。各乡镇要积极主导督促,每名帮扶干部要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脱贫需求,制定切实可用帮扶工作方案,谋划好脱贫项目,做到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解决好“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真正做到扶贫对象精准、任务精准、措施精准。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真正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四)全面实施阶段(2月6日—11月30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扎实开展扶贫脱贫工作,要统筹计划,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要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实行全程月报制,各乡镇要于每月月初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个月的工作进展,包括脱贫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脱贫人员等情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于每季季末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精准脱贫整体进展情况。
(五)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扶贫开发工作要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做到有序退出。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工作目标和摘帽标准,组织专门的工作力量,集中时间对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准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到2017年实现全部脱贫,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吸收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委、民政、财政、教育、卫生、人社、住建、农牧、水利、工信、统计、残联、职教中心、电视台等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民政局),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具体做好上下衔接和精准扶贫的整体推进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扶贫脱贫进度安排、推进实施、如期摘帽等工作。要抓好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群众自觉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二)全程跟踪督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导,工作计划实行路线图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证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考核机制和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时不定时对扶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情况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严明责任,严肃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全面、系统、准确、动态地反映扶贫实施情况和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的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逐项进行考核。帮扶干部要切实落实直接责任,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工作不认真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后仍没有明显进展的约谈帮扶干部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约谈情况通报全县。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坚决推倒重来,并严肃问责。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