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办法】曲周县司法局综合量化考评办法
县司法局综合量化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挥制度的规范引领作用,量化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达到可追溯、可测量、可考核的目标,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考评原则,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办法】曲周县司法局综合量化考评办法,供大家参考。
县司法局综合量化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挥制度的规范引领作用,量化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达到可追溯、可测量、可考核的目标,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考评原则,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办法
1、考评分数。基础100分+奖分事项-记误扣分事项;
2、考评范围。基层各司法所,局机关室、股、处、中心及下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3、绩误登记。为强化管理,除下述正常工作中奖罚记分外,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可以根据工作人员工作情况,成绩和失误大小,分别给予记绩奖记3分、记大绩奖记5分和记误罚记1分、记大误罚记3分等绩误登记制度。绩误登记卡应载明奖分、罚分时间、原因、分值等内容,由被考评人、股室负责人、局领导签字盖章后列入月度考核考评内容。
4、考评汇总。考评奖、罚分情况于次月5日前公布上月考评情况。
二、具体考评事项
(一)制度执行(35分)。全局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考勤制度(10分)。局机关实行每天上午、下午签到制度。月度出满勤的,奖记5分。月度内出现迟到、早退的,一次罚记1分;无故旷工的,一次罚记3分;如有代签,对被签者按旷工处理,代签者予以罚记1分,并通报批评。局办公室负责每月汇总局机关人员签到情况,每天签到在前三名最多的,奖记5分;第二名的,奖记4分;第三名的,奖记3分。全月累计签到倒排末位最多的罚记3分。司法所人员执行乡镇考勤签到制度,参照上述办法记分。
局办公室负责不定期抽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无故脱岗的,发生一起,罚记1分。
2、请销假制度(7分)。全局人员实行请销假审批制度。凡因故不能在岗工作的,一律实行事前书面请假。局班子成员和基层所长因故离开工作岗位需请假的,必须在请假前向局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其他同志如需请假的,必须安排好分管工作,并报经科室负责人、主管副局长和局长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请假七天以内者,按规定由局领导批准;超过七天者,报县委、政府主管领导批准。
请假期满,回到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期限的,要及时办理续假申请。请假期限,月度内一般不得超过3天,每多请一天罚记0.5分。
3、通讯畅通制度(5分)。全局人员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随叫随到。出现电话打不通、关机的,发现一次罚记0.5分。
4、值班备勤制度(5分)。局值班人员要认真处理并如实记录好当天发生和领导交办的事务,保证电话畅通,上传下达,准确无误;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找好代理人;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期间酗酒、赌博,并认真负责全局的财产安全,严防盗窃和物品损坏;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在岗值班或未能处置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罚记2分,被上级领导或部门查获的,加倍扣分。
5、车辆管理制度(4分)。司法局全部车辆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统一维修、统一加油的原则,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工作人员需用车辆要提前填写“办公用车审批卡”,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才可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不得超出用车审批时间和用途。出现违规用车的,对有关人员一次罚记2分。
6、参加会议制度(4分)。全局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市县及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随意找人顶替,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接打手机、交头接耳等破坏会议纪律的现象。发生一次,对有关人员罚记1分。
(二)日常工作(45分)
1、分管工作(15分)。根据分工,负责的单项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排名在前3名的,奖记10分;在4-6名的,奖记5分;在后3名的,罚记3至5分。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对上报的各类报表材料等迟报、漏报、误报的,给本科室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科室(处)负责人罚记2分。给全局乃至全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一次罚记5至10分。
2、基层基础工作(15分)。各基层司法所要认真完成上级及县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曲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百分考核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按规定予以奖励记分;不能按期完成的,按规定扣分。
实行局机关同志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机关同志与所联系基层所得分情况挂钩,计入该同志综合得分。
3、信息反馈(5分)。鼓励大家做好对上信息反馈工作。撰写的信息反馈稿件经主管领导审查把关后,被上级刊载的,分别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4分和县级1分奖励。每个工作人员撰写信息反馈材料每周不少于1篇,每少1篇罚记1分。
4、工作日志(5分)。要求全体同志认真撰写工作日志,局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发现一次未及时填写的,罚记1分。
5、其他工作(5分)。积极参加局领导和上级安排的打扫卫生、植树造林、稳定值班等各项工作任务,出现不服从领导安排或工作不积极,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一次罚记2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加倍扣分。
其他为全局乃至全县工作争得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可适当予以奖励记分。
(三)学习评议(20分)
1、政治业务知识及微机操作技术考试(10分)。全局同志要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司法工作业务及微机操作技术知识,局至少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考试,得分按百分比折算。
2、民主评议情况(10分)。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测评会,由每名工作人员进行述职,根据述职情况,由局班子成员按A/B票分别打分,进行民主测评,得分按百分比折算。
上述奖罚记分,月度汇总公示。季度、半年和年度进行的考评记分与月度考评分数综合计算。
三、考评结果运用
局决定成立“综合量化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文铖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月霞、副局长牛海洲担任。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晋优及推荐重用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局长办公会负责解释,自2016年7月份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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