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邢台市教育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邢台市教育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牢固树立邢台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邢台市教育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邢台市教育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牢固树立邢台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廉洁从教”为重点,以治理有偿家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为抓手,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以身立教、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力打造“一支队伍”: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致力达到“两个优化”:优化师德师风、优化行风校风;努力实现“三个提升”: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生健康成长和创建5A学校做出贡献。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
学习师德规范。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教师招录准入、职后培训、日常管理全过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要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及《中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读本》,引导教师提高认识、规范行为,坚守师德底线。
培树师德典型。把每年9月份定为全市“师德教育宣传活动月”。各地、各学校要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积极培树师德典型。把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教师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引导教师自觉学习,自我锤炼,内化升华教师的精神品格。要通过榜样的宣传和弘扬,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崇尚模范、争做标兵、见贤思齐的价值导向。
(二)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完善考核制度。师德师风考核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做到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学年末,将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或违规情况,师德师风考核情况一并纳入教师师德师风档案,作为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录。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抽样督查,考核结果公示后报教育局师教科备案。
强化结果运用。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并在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优评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加大惩处力度。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发现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文明从教、不廉洁从教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三)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
组织表彰活动。各地、各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开展 “邢台市第二届教育追梦人”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形成全市教师人人争做师德模范、个个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加强师德宣传。开展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师德论坛征文活动,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结合暑期开学、教师节庆祝等活动,充分利用橱窗、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表彰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展示当代教师精神风貌,倡导尊师重教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预防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建立问题查摆制度。一是广泛自查。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地、本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党员带头。党员教师特别是校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查摆自身师德师风问题,并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三是加强整改。各地、各学校根据查摆的问题,结合实际,制订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例,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严明纪律约束,形成常态化机制。
设立师德师风红线。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设立师德师风红线,实行“一票否决”,凡违背职业道德要求的教师一律不予注册。
建立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不良学校的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动员,全面启动阶段(2015年3月底前)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各地、各学校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各单位、各学校实施方案;三是各地、各学校要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并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大讨论,进一步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师德师风建设热潮。
(二)加强学习,制定标准,培训提高阶段(2015年4-9月)
一是重点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学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二是开展拒绝有偿家教倡议活动。学校有倡议,教师有表态,学生家长有评价;三是继续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活动;四是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暑期教师大培训的有利时机,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培训;五是各地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广泛征求社会、师生意见,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三)自查自纠,考核考评阶段(2015年10-11月)
结合本地、本学校制定的师德师风考核标准,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对自身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查摆和评议。每一位教师要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校要通过开展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本校教师的师德情况,也可在教师中开展无记名问卷互评,或采用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等形式定期收集意见和建议。根据考核标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过程可以报请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四)问题处理,整改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由学校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严格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地、各学校也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学校主要领导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地、本学校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行风建设、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学校实施方案于3月16日前上报,活动结束后,于2015年12月底前把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局师教科。
(三)完善机制,力促长效
学校要完善师德教育培训、实践活动、宣传激励、考核监督等制度,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在形式、手段、途径、机制等方面不断改革和创新,努力增强时代感,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