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方案】县关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两学一做”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县关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两学一做”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共南和县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南和字〔2016〕13号)文件精神,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基层干部不干事、不公正、不检点,工作不在状态、懒政怠政,执法不公、与民争利,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问题,通过“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健全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
二、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27日开始,2016年11月15日前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5月27日-6月15日)
县纪委按照县委文件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6月1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落实。
(二)问题清查(6月15日-7月15日)
1.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重点围绕基层干部不干事、不公正、不检点,工作不在状态、懒政怠政,执法不公、与民争利,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摸排,逐乡逐村逐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要求落实责任追究。
2.县审计局对2014年以来所进行的涉农惠农资金的审计项目进行梳理归纳,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专项问题清单报县纪委。
3.县检察院结合民政、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
(三)调查核实(7月15日-10月15日)
1.县纪委对各乡镇及各部门专项报告的问题清单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对重大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核实调查。对涉嫌违法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2.各乡镇纪委、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核实调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调查结果。同时负责县纪委交办的一般问题线索,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调查结果。
3. 县纪委将对问题清理不彻底、整改不深入、问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解剖,凡是发现隐瞒问题不报的,清理工作走过场的,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要从重处理,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对顶风违纪通过工作信息、文件通报、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各部门专项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总结整改(10月15日-11月15日)
县纪委根据清理问题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涉及部门找出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便民服务以及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健全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系统配套的长效机制,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保持清醒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将专项推进工作摆上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务实具体的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见到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督导力度,指导各乡镇、各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对发现的责任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问责。
(三)严格执纪问责
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县纪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促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