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进贤县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进贤县2017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南昌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0号)精神,切实抓好春季鼠类防制工作,减少鼠类危害,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进贤县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进贤县2017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0号)精神,切实抓好春季鼠类防制工作,减少鼠类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南昌市2017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洪府厅发〔2017〕31号)及《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 灭鼠范围与目标
本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以县城和乡镇所在地为重点,农村灭鼠工作同时开展。
通过这次活动,确保城区和各乡镇鼠密度达到卫生城镇标准,农村鼠密度要有明显下降。
二、 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在县爱卫会的统一领导下,县爱卫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灭鼠工作以“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灭鼠工作,由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的公共场所和家属宿舍开展统一灭鼠工作;各居民区(村)的灭鼠工作由各社区(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小区的灭鼠工作由物管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灭鼠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城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灭鼠工作由城管委组织实施;建筑工地的灭鼠工作由住建局组织实施;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的灭鼠工作,由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省、市驻县单位及部队的灭鼠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三、 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准备、环境整治、药物分发、统一投药、外环境灭鼠、完善防鼠设施、检查验收共七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5日至4月7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墙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大造除害防病声势,宣传灭鼠知识,使灭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
(二)环境整治阶段(4月6日至4月21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南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和“美丽南昌·魅力进贤·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
1.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杂物,疏通下水管道和沟渠,铲除杂草,堵塞鼠洞。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臭水沟渠。
2.由县城管委牵头,结合市容环境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小街巷清扫保洁,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及时清运,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
3.由县住建局、城管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待建工地管理,清除垃圾、杂物和积水,防止各类工地成为垃圾堆放场所,消除“四害”孳生地。
4.由县水务局、住建局、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修缮破损的窨井盖、化粪池盖、自来水表盖、下水道盖。
5.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标准在外环境科学配置灭鼠毒饵盒,广泛发动居民、职工全面清扫鼠粪,堵塞鼠洞,清除鼠咬痕等鼠迹。
(三)药物分发阶段(4月11至4月30日)
1.灭鼠毒饵由县爱卫会按各单位的分配数量,统一分发到各乡镇、县城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同时发放《灭鼠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宣传单。
2.县城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再将灭鼠毒饵分发到本单位各家属宿舍及单位办公楼和下属单位、各居民住户。
3.各乡镇将灭鼠毒饵分发到本辖区的各单位、各居委会(村委会);再由居委会(村委会)将灭鼠毒饵分发到各居民(村民)住户。用药数量,按每户一包毒饵计算。
(四)投药阶段(4月30日)
全县统一投药时间为4月30日(星期日)晚7时整。
1.室内灭鼠:各单位、各居民住户按时投药,立体布放毒饵。为确保灭鼠效果,单位和居民住户投药覆盖率要求达到95%以上。
2.特殊行业灭鼠: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宾馆、餐饮等重点行业单位开展灭鼠有偿服务,投放灭鼠毒饵。县爱卫会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3.县商务局、县物业中心、县住建局、县城管委等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场所投放鼠药进行灭鼠。
4.驻县单位和县属单位按辖区要求统一投药。
(五)外环境灭鼠阶段(4月11日至4月底)
1.县爱卫会要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各乡镇、居委会(村)指导其抓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工作,开展布设鼠饵盒、投放鼠药、堵塞鼠洞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控制达标。对全县外环境,鼠密度较高的地段进行重点地有偿灭鼠,费用由各责任区单位承担。
2.县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表),对所辖单位的外环境组织灭鼠。
(六)完善防鼠设施阶段(4月8日至4月21日)
防鼠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防鼠设施达标。
2.卫计部门负责督促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蝇设施。
3.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城区内农贸市场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
4.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城区内建筑工地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
5.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城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
6.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
7.粮食部门负责督促各粮库、粮站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
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和防鼠设施要求见后附的《进贤县2017年春季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七)检查验收阶段
1.县爱卫会将对各乡镇、各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和投放情况。
2.各监管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除害工作不力、鼠密度超标的单位,依据《南昌市病媒生物防制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进行处罚。
四、 灭鼠经费和药物供应
灭鼠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村)民住户分担解决。本次活动使用的药物是“风云”牌0.005%溴鼠灵杀鼠剂(谷粒)。药物的使用标准:单位按面积计算,每60平方米投放毒饵1包(100克);居(村)民住户每户使用灭鼠毒饵1包(100克)。毒饵价格为每包(100克)1.3元。
各乡镇要分别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公共场所灭鼠工作。
为确保鼠药质量、灭鼠效果和用药安全,灭鼠药物的供应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统一购置、统一价格、统一使用的原则进行。灭鼠药物的供应工作实行免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或加工毒饵特别是使用剧毒急性违禁鼠药。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参加本次灭鼠活动。县爱卫会设立违禁药品举报电话:85651651、85662169。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灭鼠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有力抓手,也是南昌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灭鼠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保证,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到位。
(二)确保灭鼠安全。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灭鼠毒饵的管理,认真做好灭鼠后剩余毒饵和死鼠收集、掩埋工作,以防人畜误食中毒。如不慎误食,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本次灭鼠毒饵的有效解毒方法为口服或注射维生素K1。
(三)开展效果监测。为检查这次灭鼠工作效果,县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对灭鼠前、后的鼠密度进行监测,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此次统一灭鼠活动的开展情况的图片资料于5月5日前报县爱卫办。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爱卫办将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评选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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