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这次省安委会扩大会议是按照陈政高省长的指示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讲话】副省长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副省长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省安委会扩大会议是按照陈政高省长的指示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王珉书记和陈政高省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刚才,胡才修同志传达了《通知》精神,并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贯彻国务院《通知》的关键环节
《通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指示精神,体现了“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构成了指导安全生产的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必须抓住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以创新精神,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只有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和根本的保障。然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仅靠开会和发文件是达不到效果的。对此,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依法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进行规范,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刻领会《通知》的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才有可能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二要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及煤管、煤监和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渔业等部门,是代表各级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行业领域监管指导的责任主体。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保障。落实监管责任的有效途径是不断强化监管工作手段,着力在建立有利于加强监管的机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让各级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能够有效承担起监管责任。《通知》中特别强调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这是我们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我们要坚持标准,按章办事;另一方面我们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设置缺失导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管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正确把握保安全与促发展的辩证关系,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监管。?
三要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力度,是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要在《通知》精神的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体系、责任追究机制,要体现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要涵盖政府、部门、企业的各个方面,要强化责任追究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握《通知》精神实质,立足辽宁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实施意见;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较大、重特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是上升的。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立即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务求取得实效。要突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突出抓好煤矿这个重中之重。要以瓦斯治理和防治水患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压产限人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按照《通知》关于3年内完成矿井6大系统(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要求,制订分步实施计划。继续严格小煤矿复产验收和基建矿井的监督检查,落实今年小煤矿关闭计划。
二是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与尾矿库专项整治。要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完善和落实地下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跑车坠罐事故等措施;完成采空区普查,落实防塌陷伤人措施;落实小矿山关闭计划,严防死灰复燃。落实尾矿库安全监控措施,严防垮坝事故;抓紧落实3年内完成矿井6大系统建设实施计划。
三是全面开展对化工、石油储运等危化品领域企业的隐患大排查行动,要细化方案,聘请专家参加,确保排查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年内完成存在15种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连锁控制改造,抓紧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进行搬迁。
四是认真落实道路交通百日安全大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既要加强宣传教育,更要严管重罚,营造遵章守法的环境。要按照《通知》要求,2年之内全部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要制订实施计划,确保按期落实。
五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要以预防坍塌、起重伤害、坠落等各类事故为目标,以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查、交底和实施为主线,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切实落实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六是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厂房,加大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城市、化工园区消防队伍和设施建设。
七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两防”(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建立动态安全监控系统;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三无”船舶航行和从事捕捞作业以及货船、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
八是做好粉尘高毒企业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对粉尘高毒企业负责人和专管人员的培训;要以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等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粉尘高毒企业年内完成职业危害申报登记,采取治理措施,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以上八个方面的工作,既要统筹推进,也要突出重点。省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难点问题,要采用特殊的招法,务求实效。
三、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迅速扭转当前我省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被动局面,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提供有利的安全保障,要求我们必须着眼制度和机制建设,大胆创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进一步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通知》提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等各项制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住本质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措施,增强执行制度的严肃性。要突出抓好落实制度的执行环节,切实解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等问题。要敢于对那些“有背景”的人出重拳、下狠手,这样才有影响力,才能维护监管执法系统的权威。我在今天的会上要重申和强调一个原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就是要依法严管重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从重处罚。
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核心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的工作力度。省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和有经验的老同志,共同研究如何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要增强监管工作的协调性,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要认真对待安全生产前置审批条件的设立,如若不然,出现问题,负责审批的单位要负全责。要协调行动、联合执法。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要与地方政府加强工作联系,确保省安委会的指令在市县乡得到贯彻落实。哪里出现“肠梗阻”,哪里就要负全责;要增强透明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在一定范围内加大曝光力度。
三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力度。问责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难点,有的问不下去,有的不敢问,有的不能问。这样的结果,是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是对政府失职渎职行为的包弊,更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漠视,最终导致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要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的基础上,依法监管、大胆监管、从严查处、问责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闭。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出重拳,严肃处罚和问责,既要对企业给予经济处罚,也要对主体责任人实施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要强化安全生产通报,无论是定期的工作通报还是不定期的事故通报,都要通报到县,同时抄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察厅。
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下决心建立一套完整的新体制新机制,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真正使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向根本好转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