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始兴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始兴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化推进,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始兴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始兴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化推进,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库〔2015〕1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乡镇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向情况复杂的最基层延伸,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因此,结合我县实际,本着“统筹规划、稳步实施、分步推进” 的原则,先试点、后铺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以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2.权限不变。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现行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框架内实施,不改变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会计核算权。
3.成本最小。在推行改革时,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在不影响改革成效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改革成本。在流程设计和系统建设方面,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避免系统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改革目标和步骤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按照省和市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规划,明确阶段性实施目标,实事求是,扎实推进,结合我县实际,争取用2年的时间全面推行我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改革试点阶段。2015年,选定2个条件比较成熟、准备比较充分的乡镇进行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为推广实施阶段。从2016年1月起,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试点乡镇,扩大改革范围和内容,到2016年12月份,除个别当地没有金融机构的乡镇外,全县所有乡镇都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第三阶段为完善提高阶段。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改革措施。
三、改革内容和主要措施
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最终收款单位。
(一)确定改革模式,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根据我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支规模、实际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将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乡镇财政可设置的账户包括:(1)乡镇零余额账户。由乡镇财政所按照县级财政部门要求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县级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做到日终零余额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乡镇财政资金,通过县级财政零余额账户办理。(2)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由乡镇财政所根据管理需要在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由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村级资金、保证金等。1个乡镇只能开设1个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对不同性质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乡镇财政资金应直接支付到商品和服务供应者或补助对象,禁止违规将财政资金从乡镇零余额账户或县级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到乡镇实有资金账户。
(二)规范支出拨付方式和程序
1、拨付方式。
根据不同支出类型,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适用于工资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政府采购支出、以及其他按规定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零星支出、小额现金支出和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财务管理相对薄弱、支付笔数较少的乡镇应尽量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为主,如对统发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其他大额项目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2、拨付程序。
具体按一体化平台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直接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授权支付)办理。
四、配套措施
(一)积极推行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
积极推广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根据实际情况为有用卡需要的公职人员办理公务卡,在公务支出中逐步以公务卡支付替代现金支付。条件成熟的乡镇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对目录规定的项目严格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切实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县级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加大乡镇POS机具布设力度,不断完善公务卡受理环境。
(二)规范账户管理
根据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进程,适时对乡镇及所属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规范。财政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建立前,由县财政局组织乡镇财政所自查摸底,摸清乡镇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并报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办公室备案。建立健全乡镇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县财政、县人民银行应切实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三)抓好业务培训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制度的重大创新,涉及到财政业务的各个方面,为保证改革的规范运行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对乡镇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业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此次改革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推进县乡联网
借助网络连接平台,将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延伸到乡镇,实现县乡财政部门、县乡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网点)以及清算银行之间联网;运用全县统一的财政信息支撑和财政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管理,实现县乡财政管理网络的互联共享。
(五)动态监控
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县财政部门通过对乡镇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实地核查,防范和控制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风险,促进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支付使用。
(六)择选代理银行
本着安全、方便、快捷和技术支撑能力强、网点全覆盖乡镇的原则,由县财政局会同人民银行择优选定一家银行金融机构代理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代理银行要设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窗口,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支付和清算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月文
副组长:李宏勇
孙 庞
成 员:夏玉梅、张茂明、肖庆华、赖伟、曾建平、林祝中、黄咏梅、陈伟明、魏勇、曹奇伟、田国生、龙永强、何衍勋、刘兴睿、饶丽花、潘鼎及各乡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庞兼任,负责改革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办公室、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规范预算编制管理
乡镇财政部门在县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尽可能编细、编科学,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清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三)夯实乡镇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
切实加强乡镇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代理预算单位记账的,应将预算单位会计账与总预算会计账分设。规范乡镇财政专户管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不再通过财政专户核算管理。
(四)完善监督机制
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控力度,强化对代理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县审计部门要结合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年度审计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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