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全区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有序、欢乐安祥的国庆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庆消防安全督查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全区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有序、欢乐安祥的国庆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庆消防安全督查的通知》(粤办明电[2004]261号文)和《汕头市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汕府办传〔2004〕1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中央、省市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有效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为全区人民欢度国庆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1、各级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今年来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5、各级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整治情况。
6、各级推广佛山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经验(重点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
7、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采石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含水上)交通运输、公众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和部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8、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实施
1、全面检查。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在国庆前夕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检查,彻底清理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落实强有力监控整治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专项检查。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任务,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经贸、外经、公安、交警、消防、国土、建设、教育、渔业、农(林)业、文化、卫生、环保、旅游、城管执法、工商、海事等负有重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分别组成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组实施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3、抽查督查。各街道各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直接到安全生产第一线(生产经营现场)抽查督查,区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单位督查落实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迎接从9月18日起省督查组和市安全生产督查组将对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时间安排
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9月17日前,各街道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9月18日至月底在继续检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的同时,在国庆放假期间(10月1日-10月7日),加强做好安全生产跟踪监管。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要亲抓,分管领导具体实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成立检查组,组织精干人员和业务骨干,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检查,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认真查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确保按照全区的工作部署,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各街道各部门要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如道路交通运输、渡口、公众聚集场所(包括三小场所)、旅游景点、商场、娱乐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等的安全条件、消防措施等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意见和期限,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督促整改或落实关闭措施,要坚决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及所在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使检查扎实有效,保证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3、加强值班,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国庆节假日期间,各街道各部门要实行全天候安全生产状况跟踪监管,严格岗位责任,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安全事故专报制度,保证政令畅通,保障安全生产信息上传下达,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力量有效处置,做到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区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9月15日前各级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上报大检查(发现隐患名称及起数)工作落实情况及方案;9月28日前上报国庆假日期间值班安排表及正在监控整改的重点事故隐患(依据区汕濠安委办〔2004〕2号文转发《关于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意见》);10月6日前上报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以上书面材料及报表均直接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