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潮南区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潮南区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近期,有关媒体专题曝光我市一些镇村占地毁林建坟的问题,引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当前,我区殡葬改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地方群众的丧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潮南区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潮南区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期,有关媒体专题曝光我市一些镇村占地毁林建坟的问题,引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当前,我区殡葬改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地方群众的丧葬观念依然浓厚,个别基层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责任不够落实,导致火化率回复较大,违规土葬仍有发生,占地毁林建坟问题仍屡禁不止。为加强殡葬管理,坚决杜绝占地毁林建坟等类似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汕民通〔2015〕64号)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从2015年4月15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火化率不掉下来、新坟不冒出来”的总要求,以确保成效为重点,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全面清理、彻底整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占地毁林建坟大清理、大整治,依法打击占地毁林建坟行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占地毁林建坟现象,遏制违规土葬行为,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区殡葬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区政府专门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区长刘永铭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周昭勇、陈运源,副区长陈叶舟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农业局、国土局、监察局、卫计局、工商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郑永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协调和具体事务,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方式和时限,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专项治理范围
各镇(街道)辖区内自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出现的占地毁林建造的坟墓(包括“活人墓”、违规修复或违规迁建的历史旧坟)都列入专项治理内容,专项治理采取平毁迁移、埋沙填土深埋、植草覆盖、种树屏蔽等方式,集中整治,复耕复绿,恢复地貌。重点治理的范围是:
1、“三道两区”( 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区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造的各类坟墓;
2、各镇(街道)进入山区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的坟墓;
3、2011年以来违规建造坟墓,包括家族坟、宗族坟、“活人坟”(生基)、旧坟的修建扩建及媒体关注和群众举报的各类坟墓。
四、方法步骤
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区制订出台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动员部署,层层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形成整治热潮,开展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 清理整治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一)全面清理(4月21日至4月30日)。各镇(街道)要组织镇(街道)村(居)干部对辖区内的各类占地毁林建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细,并分类造册登记。将辖区内列入清理范围的坟墓实行上墙公布,督促辖区群众在规定期限内对坟墓自行迁移平毁、填土深埋、覆盖屏蔽。
(二)落实整改(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街道)要根据全面清理排查出来的坟墓、“生基”,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周密的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拳出击,组织强有力的队伍进行整治,对新坟和“活人坟”(生基)一律平毁,对旧坟修建一律要恢复原貌和复绿,对违规土葬的遗体依法依规落实整改,做到发现一宗,整治一宗。对违法违规占地毁林建坟问题严重的村居,以及存在村居集体和个人非法出卖、变相出卖耕地林地给他人修建坟墓和违规土葬的,各镇(街道)要坚持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原则,认真调查核实,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区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占地毁林建坟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阶段 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
各镇(街道)要以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积极查找本地区殡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各项长效机制。区将从区政府办、监察局、农业(林业)局、民政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专项治理不到位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情况通报全区。对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行为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行动是加强耕林地管理、推动殡改工作上新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彻底地做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二是深入发动,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宣传教育作为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针对群众尚存的封建迷信观念,充分运用各级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殡葬政策,使群众能够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专项治理行动。要坚持依法行政,防止出现不稳定事件。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区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道)、村(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在检查中,发现破坏耕林地资源情节严重、整治不力、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行为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各镇(街道)要在4月30、5月15、5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及《潮南区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半月进度表》上报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电话8791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