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治理,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治理,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7年,全市建立起禁止秸秆露天禁烧长效机制和秸秆多元化、产业化利用新格局,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6%、90%、95%。
二、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一)全面推进秸秆肥料化还田。推广选用带茎秆切碎和抛洒装置的全喂入或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作业,便于秸秆还田和埋茬,留茬高度不超过15cm。制定计划分步推进,确保到2017年,全市以稻、麦、油菜秸秆为重点的机械粉碎还田量达到全田秸秆量的1/2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产业。积极开拓农民创收致富就业渠道,鼓励和培育当地农民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各类生产;以绍兴畜牧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产业,鼓励和扶持畜牧养殖企业通过玉米、豆类等秸秆粉碎、发酵技术和收购秸秆饲料,提高秸秆的饲料化利用比重。(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秸秆收集储运和发电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区域秸秆收储中心,构建县域范围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加快捡拾打捆机的推广应用,发展与农作物收割、捡拾打捆为一体的机械化联合作业,方便远距离运输、收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秸秆消耗量较大的生物质发电厂,支持现有热电厂开展技术改造,扶持电厂利用秸秆发电。(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通过现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推广技术设备,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配套政策。在认真贯彻《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5〕9号)基础上,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的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快建立秸秆收储运输体系,利用现有电厂焚烧发电,杜绝秸秆露天焚烧,所需补助可从粮食生产功能区补助资金列支,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时建立专项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禁查力度
(一)加快实现全市秸秆禁烧。根据《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278号)规定,以中心城区、建制镇、居民集中区、主要道路沿线、高压输电线路等周边为重点,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强势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政府是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建立党员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与种植大(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的方式,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责任。(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严肃巡查执法。重点在夏、秋两季收割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在秸秆焚烧多发区域和时段,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从严处罚;涉及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主体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依法减少或取消其当地涉农补贴。(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五气合治”、生态市建设工作重点,并与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紧密结合,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秸秆焚烧现象严重的相关责任单位,给予严肃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农业局要就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市生态办要建立健全第一例火点通报机制,对每年全市第一例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的着火点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