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铜梁区蔬菜基地核心区业主用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
蔬菜基地核心区业主用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蔬菜保险工作,促进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市场供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险种(一)团体人身意外险一1.保险责任:因意外导致死亡、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铜梁区蔬菜基地核心区业主用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蔬菜基地核心区业主用工
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蔬菜保险工作,促进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市场供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险种
(一)团体人身意外险一
1.保险责任:因意外导致死亡、伤残5万元赔偿限额;
2.意外医疗:报销比例80%,最高报销限额8000元/年·人,按国家医疗保险规定用药范围报销;
3.住院津贴:150元/天·人(限1人),一次最高不超过90天,全年最高不超过180天;
4.免赔50元/次;
5.保费:被保险人为16周岁(含)至65周岁的保费为100元/年·人,65周岁以上至68周岁(含)的保费为125元/年·人,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二)团体人身意外险二
1.保险责任:因意外导致死亡、伤残30万元赔偿限额;
2.意外医疗:报销比例80%,最高报销限额2万元/年·人,按国家医疗保险规定用药范围报销;
3.住院津贴:150元/天·人(限1人),一次最高不超过90天,全年最高不超过180天;
4.免赔50元/次;
5.保费:540元/年·人,被保险人应为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三)团体人身意外险附加险;
因当地气温35度以上引起已投保的农民工中暑,铜梁支公司承担医疗保险责任,医疗赔偿限额为2000元/年·人,每次500元/人赔偿限额(附加险保费在主险里已收,免赔同主险条款一样)。
三、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四、投保事宜
1.被保险人以业主(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下同)向保险公司提供人员名册并附在投保单后为准。
2.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均可变更,更换人员续享被更换人的保险理赔。人员名单变更需业主出具纸质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保险范围、对象及人数
(一)保险范围及对象
全区蔬菜基地核心区种植旱地周年蔬菜50亩以上参加用工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个业主。
(二)保险人数
1.团体人身意外险一:
按每人每年管理蔬菜基地8亩计算,即为业主经营蔬菜面积除以8,取整数核定。
2.团体人身意外险二:
按业主经营基地面积50-300亩以下1-2人、300-500亩以下2-3人、500-1000亩以下3-4人、1000亩及以上4-6人核定。
3.团体人身意外险附加险:
以团体险一、团体险二核定的人数为核定依据。
4.超出保险人数的由蔬菜种植业主自行承担全部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