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办法】花山区,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
花山区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办法】花山区,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
花山区2016 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2015〕133号)、《马鞍山市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马交畅〔2016〕1号)以及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关于农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作兵为组长,濮塘镇、霍里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项目法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任务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按进度、质量要求完成,建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确定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内道路项目法人为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2016年全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总里程18.946公里。其中县级公路畅通工程1.622公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2.187公里;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2.926公里;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12.211公里;(具体任务见附件1)。
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区住建委(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核查、统计辖区内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设规模,上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
2、负责初审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方案设计(县级、乡级畅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县级、乡级畅通工程、撤并村路面硬化工程、老村道拓宽工程)。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3、协助项目法人在市交通质监局办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在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手续。
4、配合相关部门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等进行检查。
5、负责按月统计和审核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并汇总上报。
6、配合市交通质监局对我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7、组织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和乡村干部培训。
(二)项目法人(濮塘镇、霍里街道)
1、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省市区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管理。
2、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质量保证金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目标。
3、负责编制方案设计(县级、乡级畅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县级、乡级畅通工程、撤并村路面硬化工程、老村道拓宽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严格执行招标程序,所有参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施工、监理、检测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公路资质。其中县级、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招标文件应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撤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老村道拓宽工程招标文件报区住建委(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备案。
4、负责向市交通质监局申请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向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可申请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手续。
5、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6、负责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内的征迁工作。
(三)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应当建立健全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监管机制。落实省、市财政补助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为保证我区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资金的足额到位,需设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补助资金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补助资金,都要实行“专户”存储,按计划拨付使用。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坚持“统一计划、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区审计局
要进一步加强对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保障此项工程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五)区征管局
对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内项目需征地拆迁的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征地拆迁的工作方案和有关细则及相关业内工作。
三、质量安全管理
为加强我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和马鞍山市《马鞍山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等规定。花山区农村公路畅通工程由市交通质监局负责质量监督。各参建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方法步骤和进度要求
(一)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成立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完善管理机构,落实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制度,落实相应职责。
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组织实施。落实专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协调推进,明确项目法人,落实工作职责。项目法人应建立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按计划任务落实。按《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要求落实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项目管理等各项制度。(完成时间:5月初)
2、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
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充分利用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支持的政策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扶持政策,确保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的落实。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要积极争取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的资金,最大限度征得社会资本的支持。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实行绩效评价,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完成时间:6月中旬)
3、严格设计与审批
区住建委(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项目法人按要求完善县级、乡级公路畅通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落实施工图设计。指导督促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老村道拓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5月上旬)
4、按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相关规定落实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招标
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法人在招标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程序。所有参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公路资质。项目法人应按规定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其中县级、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老村道拓宽工程招标文件报区住建委(区交通运输局)初审备案,同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完成时间:5月下旬)
(二)全面组织实施阶段
区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要强化工程推进,加强工程调度,推动工作落实,要确保6月底前所有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工。要确保工程推进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工程推进中的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把好事办好,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惠民工程”。
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5月上旬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批工作;5月下旬完成监理、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2016年6月底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10月底前完工的节点安排加速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设。
(三)交工验收阶段
1、交工验收
项目法人要按任务要求确保所有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完工,完善交工验收各项资料,健全交工验收各项台账,落实交工验收各项要求,确保交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完成时间:11月底)
2、补助资金支付
区住建委(区交通运输局)在项目交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补助金额的70%至项目所在镇或街道,区审计局审计完成后,支付至补助金额的100%。
3、总结提高和落实养护措施
应对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过程中进度控制,质量、安全管理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并形成经验交流。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过程中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先进经验、创新理念、接受社会监督的好办法,进行宣传报道。提早对2017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谋划。
项目法人应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相关规定,落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养护资金,明确管养人员。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有效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后续维护保养,确保道路完好畅通。(完成时间:12月31日)
五、严格管理,强化考核
从2016年起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已纳入民生工程,严格实施考核。建立健全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我区畅通工程项目法人的督促、检查、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对工程进度滞后、任务完成滞后、工程质量管理缺位、项目保障工作不落实的要严格问责,保障这一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六、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的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关乎全局,意义重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对推进全面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极端重要性,把此项任务当成政治任务来抓。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切实落实项目责任、强化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完成。
(二)要压实责任
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相关成员要压实各级领导责任,真正实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定岗、定责、定人,责任到人,保证每项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负责。要压实工作责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倒排项目工期,加强调度,推动工作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要压实保障责任,重点放在建设资金和地方协调上,进一步完善会商、联席等各项机制,加强建设资金和地方协调保障力度,确保项目能按时顺利推进。要压实督促、检查、考核机制,通过督促、检查、考核一整套机制,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形成良性局面,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三)要做好保障
1、资金保障
在充分用好国家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研究推进融资多元化,积极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等银行贷款,通过利用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渠道最大限度吸纳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技术力量的保障
要加强花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各施工企业依据施工合同及相关规定加强施工队伍和技术力量配备,由一批技术过硬,业务能力好,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和施工队伍管理工作。监理、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人员配备,落实相关职责,确保监管到位。要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履约考核,通过信用评价体系约束各方行为主体的行为。
3、制度措施的保障
为从源头上建立安全、质量的保障体系,严格履行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终身制,出现安全、质量问题,要严肃问责,严肃执纪。要建立廉政责任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加强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之中,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制度防腐体系。建立督查通报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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