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方案】惠来县旅游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0日召开《全市旅游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动员暨旅游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印发的《揭阳市旅游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方案】惠来县旅游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0日召开《全市旅游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动员暨旅游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印发的《揭阳市旅游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县开展“创文”行动和《揭阳市旅游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部署,重点以发展乡村旅游、创建文明景区和动员A级景区所在村率先开展整治,推动全县旅游行业创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确保如期完成“创文”和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各项任务目标,有效促进我县文明城市建设。
二、领导机构
成立旅游系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振汉 局长
副组长:郑灿新 主任科员
廖炳忠 副局长
黄志良副局长
郑春寿 副局长
各股室负责人、业务股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股,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三、任务目标
(一)结合新农村建设,利用旅游资源开发乡村旅游,创办2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
1、摸查选点阶段(3月)。重点摸查各类名镇名村,以及休闲农业观光项目等乡村旅游资源,遴选一批具备较好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和潜力项目(考虑旅游资源特色、配套基础设施、业主积极性等方面因素),确定2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重点培育对象。
2、指导创建阶段(4月-9月)。我局指导乡村旅游示范点重点培育对象,根据乡村旅游示范点基本要求,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景观质量,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3、推荐遴选阶段(10月-12月)。我局将在10月10日前推荐2个以上条件成熟的乡村旅游示范点上报市旅游局。
(二)开展3A级景区创建文明旅游景区活动,改善景区环境,规范景区管理,提升游客文明素质和促进和谐文明建设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月24日前)。要求3A景区制定创建方案,开展以“文明旅游 遵德守礼”为主题的文明景区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掀起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旅游景区的浓厚氛围。景区通过开展文明旅游知识竞赛、服务技能比赛等活动扩大参与面,发动广大群众和旅游从业人员参与创建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LED屏、宣传栏、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活动效果。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3月-6月)。各景区按照各自制定的创建方案,积极创造优美环境,改善硬件环境,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增设文明旅游提示牌,展示文明旅游公益广告,为游客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利的条件;创造优质服务,加强景区人员的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以优质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游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6月底前)。做好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创建工作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景区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市旅游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创建成效特别突出的旅游景区,由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后授予“文明旅游景区”称号。
(三)3A级景区所在村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彻底改善人居环境,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目标
在3A级景区所在村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以村民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发动群众,从2017年3月至5月底,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扭转3A级景区所在村“脏、乱、差”落后面貌,确保达到“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的初步目标。
四、工作要求
我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发展乡村旅游、创建文明景区和A级景区所在村率先开展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狠抓落实。我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乡村旅游示范点培育、文明景区创建和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