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哈尔滨市道里区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哈尔滨市道里区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
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黑政办综〔2015〕26号)以及《哈尔滨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哈政办综〔2016〕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客观面对,实事求是,杜绝监管死角,克服执法盲区。摸清全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分类、分批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环境监管,全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各类污染环境、影响生态和环境的隐患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通过开展清查,摸清全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列出清单明细,掌握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治污设施不配套等违规建设项目现状,了解违规建设项目的行业产业政策要求、分布区域等基本信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治污设施配套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以及经停产或限产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限期补办环保手续,纳入正常环境监管。
(二)密切协作,合力整治。道里环保分局牵头负责,区政府各个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信息共享,对列入取缔关停类的项目,有关部门依法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或证照。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三)统筹兼顾,实现共赢。兼顾政府、社会、企业各方合理诉求,坚持原则,依法履职。通过清理整顿,完善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的环保手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规范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项目的环保管理,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清查阶段(2016年4月31日前完成)
各责任部门全面梳理清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含国家、省、市批准建设项目),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由道里环保分局汇总后,分类形成项目清单。同时,由道里环保分局将项目汇总情况通报给区工信局、区发改局,由其做好落后产能、工艺梳理甄别和淘汰方案制定、落实工作。
在此阶段工作中,道里环保分局负责指导区有关部门开展清查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项目,清理排查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存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批建不符的建设项目。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为同级环保部门提供本辖区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生产”字样的各类市场主体名单。道里公安分局负责对环境违法犯罪和妨碍公务等行为予以查处。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面梳理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负责进行行业督导。
(二)全面查处整顿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6月15日)
各相关部门对照分类项目清单,制定清理整顿工作计划,并全面落实。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且难以治理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予以完善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但尚未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责令整改,使其达到环境管理要求后,完善环保手续。
一是对2015年1月1日前,未经环评审批或者已经通过环评审批但未经过环保验收已建成投产、符合产业政策的既有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环保手续,由道里环保分局形成清理整顿项目清单,纳入既有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既有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是对2015年1月1日前批建不符、有重大变更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须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是对截止到2015年1月1日及以后仍在建设或者新开工建设的违规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处理。
在此阶段工作中,道里环保分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全面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区工信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甄别落后产能和工艺,分年度制定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道里城乡规划分局、道里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办理规划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及证照。区水务局负责开展水利工程等相关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而关闭的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5日)
道里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道里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徐伟担任,副组长由道里环保分局局长徐鹏明担任,成员由区政府法制办、道里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道里国土资源分局、道里城乡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主任由区环保分局副局长郑伟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情况汇总上报,并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清理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必要时进行行政约谈;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经督查发现问题仍然严重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