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齐齐哈尔市主要污染物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实施方案
主要污染物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与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市建设相适应的减排新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及示范市建设减排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城镇污水处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齐齐哈尔市主要污染物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主要污染物自愿协议减排
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与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市建设相适应的减排新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及示范市建设减排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开展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污染减排和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积极发挥市场和政府的调节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自愿协议减排奖励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挖掘潜能,进一步深度处理污染物。建立健全自愿协议减排制度,逐步扩大自愿协议减排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试点原则
(一)坚持努力创新,结合实际情况的原则。根据现有污水处理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自愿协议减排奖励政策。
(二)坚持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的原则。自愿协议减排机制是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坚持选择重点区域、行业先行试行,逐步扩大。
(三)坚持依法依规,促进减排的原则。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自愿协议减排机制顺利实施的环境。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实施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区域中,试点区域企业在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基础上,通过自愿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手段,挖掘污染物减排潜力,实现经济收益。
三、实施自愿协议减排主要污染物种类和实施范围
(一)主要污染物种类。包括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
(二)对象范围。开展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工作的范围为市区,对象为试点区内自愿参与减排工作的城市污水处理企业。
四、实施期限
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工作实施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至2016年。
五、污染物自愿协议减排核算
为了实现政府有限的环保投入,激发企业积极挖掘减排潜力,自愿开展减排并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达到政府与减排企业双赢的目标,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自愿协议减排量测算体系:自愿协议减排量=(企业当年污染物减排量/企业当年污水处理量-企业基准年污染物减排量/企业基准年污水处理量)×当年企业污水处理。
企业基准年污染物减排量和企业基准年污水处理量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年度经国家核准的减排量和污水处理量。
企业当年污染物减排量和企业当年污水处理量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考核年度经国家核准的减排量和污水处理量。
六、自愿协议减排奖励标准
为形成自愿协议减排的长效机制,在参照排污权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自愿协议减排成本和有效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确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奖励标准要高于自愿协议减排部分的运行成本,还要高效地利用财政奖励资金,实现环境投资效益最大化。
七、资金来源及安排
三年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工作计划投入奖励资金600万元。每年计划兑现奖励资金200万元,其中,安排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政策奖励资金100万,市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发改委和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自愿协议减排企业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的自愿协议减排领导机构,制定试点减排工作计划和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自愿协议减排期间,自愿协议减排污水处理企业应加强与市政府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沟通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九、自愿协议减排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4年9月底前,制定《自愿减排协议》和管理办法。对已经选择确定自愿协议减排企业,组织确定自愿协议减排目标、核算自愿协议减排成本,测算确定政府自愿协议减排奖励资金投入额度。
(二)2014年10月底前,分别与自愿协议减排企业签订《自愿减排协议》,自愿协议减排城镇污水处理企业正式启动运行自愿协议减排机制。
(三)2014年至2016年,监督自愿协议减排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全面开展减排试点工作,及时评估每年的工作成效,不断完善自愿协议减排方案和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