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齐齐哈尔市重点用能行业实行定额限额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重点用能行业实行定额限额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工作任务,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节能约束性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企业能耗定额限额机制的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齐齐哈尔市重点用能行业实行定额限额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重点用能行业实行定额限额管
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工作任务,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节能约束性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企业能耗定额限额机制的有效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初步确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年设计规模60万吨以上,且年产量达到设计规模60%以上的水泥企业,作为能耗定额限额实施对象,待条件成熟时,再推广到其他重点耗能企业。对于达不到规模要求的企业暂不实施能耗定额限额管理,但要提高节能意识,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改造,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二、主要目标
以降低重点用能行业能耗为目的,以节能目标考核为手段,在水泥行业中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建立以信息化平台、节能目标考核、能耗公示为支撑的能耗定额限额管理体系,促进行为节能和管理节能,加强节能改造。具体工作目标是将一定规模的水泥企业纳入单位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管理,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力争实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家标准下降3%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节能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施能耗定额限额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重点行业节能,制定限额指标要坚持节能优先、兼顾公平,确保实现全市节能目标。
(二)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市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能耗定额限额制度设计、平台建设、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工作。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重点能耗企业的定额限额管理为切入点,做好单位产品能耗统计和公示工作,开展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和节能目标考核。
四、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底,对重点水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工艺、设备用能情况。
(二)编制企业能源平衡表。
(三)研究评述国际及国内水泥行业标准及最新的发展动态,提出我市水泥行业发展定位。
(四)编制更加严格的我市能耗限额标准。
(五)组织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
(六)帮助企业提高管理节能水平,督促企业建章立制。
(七)形成我市关于开展更加严格的能耗限额标准的指导意见。
(八)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其他高耗能行业推广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2014年9月底前,制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水泥行业用能情况进行调研,确定能耗定额限额管理的实施对象。
(二)2014年10月至12月,制定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制定我市能耗定额限额标准。
(三)2015年1月,在我市水泥行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工作,并开展能耗统计。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各司其责,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政策保障。制定单位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能耗定额限额管理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管理机制等内容,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资金保障。市节能减排示范办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单位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水泥行业执行能耗定额限额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严格执行我市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定额限额标准的企业,将在示范市奖励资金中给予奖励,每年安排50万元;对于不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我市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定额限额标准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宣传培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展会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能耗定额限额管理工作。同时,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