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为做好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查清美溪地名基本情况,对美溪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
名普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查清美溪地名基本情况,对美溪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一)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
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二、普查范围
美溪区辖区内所有陆地国土。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曹修春 区委常委、副区(局)长
副组长:张国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英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庆生 松岭经营所所长
王玉满 区文广体局局长
王立国 区发改局局长
王述辉 区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王金明 群峦经营所所长
王俊岭 顺利河林场场长
王振铎 区交通局局长
王景艳 胜利社区主任
王锦华 区教育局局长
冯玉坤 对青山经营所所长
刘 涛 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士文 美溪火车站站长
刘禹湖 卧龙河林场场长
孙 丽 区联通公司经理
孙立平 区资源林政局局长
孙旭辉 防火办主任
张乃春 区电信公司经理
张宏伟 青山口林场场长
李丽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松涛 区工商局局长
李金海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凌峰 区农业局局长
杜玉梅 文化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 光 桦皮羌子林场场长
杨洪涛 区财政局局长
美溪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宣传和督促检查验收。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王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赵幸彬同志兼任。
四、职责分工
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组织部署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三)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议重要地名更名事项。
(五)审定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区地名普查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二)制定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规范。
(三)组织开展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五)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检查指导验收。
(六)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七)指导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普查数据库。
(八)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九)负责组织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地名普查的协助和配合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所需专题资料的整理及提供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有效性和现势性。
区财政局:负责区负担的地名普查经费的保障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土地调查成果、地质公园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人口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各类学校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文广体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文化场馆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基本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各类医院以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旅游资源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地方志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资源林政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林业经营管理等相关资料的保障工作。
防火办: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信息管理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联通公司:负责地名普查所需联通公司全区的通信设施、通信线路、通信基站等相关资料的保障工作。
区电信公司: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电信公司全区的通信设施、通信线路、通信基站等相关资料的保障工作。
区移动公司: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移动公司全区的通信设施、通信线路、通信基站等相关资料的保障工作。
美溪火车站: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全区铁路运输设施等相关资料的保障工作。
林场(所)和各社区: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的各林场(所)和社区辖区内的基础材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6年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完成全区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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