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赞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项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办字【2016】43号)要求,为扎实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赞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办字【2016】43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此专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要求,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加快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一)对农村所有房屋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逐村逐户开展,做到横查到边、竖查到底、不漏一户。
(二)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房屋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逐村建立农村危房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排查整治管理档案,登记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内容。
(三)以排查促整治,边检查边整治。对属于危房的该维修的维修,该加固的加固;属于D级房屋的该腾空停用的要果断腾空停用,尤其是D级住房严禁农户继续居住,人员必须转移到安全住所;对私搭乱建明显增加房屋荷载的,要立即采取强制恢复措施;对整体危险的房屋和残垣断壁,立即组织拆除。
三、排查整治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严密安排部署。按照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各乡、镇要根据省市要求,制定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在近期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落实改造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二)扎实开展排查整治。3月底前,各乡镇要组织各行政村的农户房屋认真细致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房屋档案;5月底前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对短时间不能完成的整治项目,要单独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方法、完成时限和责任人;7月底前,对督导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在该次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宣传,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指导,不断规范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制度;要将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民居改造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农村房屋安全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导。按照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家庄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石办字【2016】43号)要求,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县房屋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动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
(二)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要原因和重大意义,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和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工作范围,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各乡、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分工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加强对乡镇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推动农村房屋安全工作落实。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每月10日及25日,向县住建局报告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县住建局每月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