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意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综合治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实行综合治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规范经济税收秩序,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意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综合治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实行综合治税进一步加强
税收征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规范经济税收秩序,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行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搞好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开发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面协调、督导、检查综合治税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制度。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开发区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召开信息交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要求积极参加,及时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协调综合治税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二、加强信息交流,密切部门协作
(一)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和传递机制。借鉴隆化县信息化治税经验,加快构建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税收信息的日常收集、整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负责提供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及企业产品升级改造信息等;投资促进局负责提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信息等;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土地转让相关信息;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负责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房产交易数据;工商局负责提供股权转让信息;质监分局负责提供法人登记信息;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第一时间上报涉税相关信息。各涉税部门上报的信息要保质保量、内容详实完整,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或草率应付。
(二)建立涉税信息处理、反馈机制。要充分利用涉税共享信息加强分析比对工作,找出漏征、少征、漏管的异常数据信息,并将异常税源信息及时提交税务部门组织评估,部署专项清缴工作,及时规范管理,追缴相关税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信息核实处置情况反馈综合治税办公室。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坚持每月召集涉税信息联络员会议,交流分析涉税信息,做好信息利用、落实和反馈工作。
(三)建立综合治税联络员机制。各部门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涉税信息处理流程及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本部门涉税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涉税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和日常联系,协助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开展协税护税工作,接受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
三、考核与奖惩
建立综合治税情况通报考核制度。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列入管委会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各部门、单位综合治税信息提供情况登记台账,对提供信息的质量、数量、时效程度等情况进行登记,年终由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涉税部门信息报送、利用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不积极配合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尤其对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不按规定把关监控,导致税款流失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协调联动,全面推动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
加大综合治税组织协调力度。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区综合治税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及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各类重大涉税问题,尤其是对群众举报的涉税案件,要认真查处,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综合治税稳定的信息工作队伍,在全区形成综合治税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组织体系,推动我区综合治税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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