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龙州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工作方案(全文)
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桂政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龙州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7〕7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7〕16号)精神,发挥龙州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着力构建龙州县与越南的双边劳务合作机制,开展跨境劳务合作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我县沿边开发开放水平,维护边境地区繁荣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崇左市“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工作大局和我县“双五”工作目标,通过借鉴凭祥市和江州区的先行做法,摸索经验,创新模式,达到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市场完善,实现管理规范化、发展规模化,为龙州县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提高企业发展竞争力。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跨境劳务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龙州县跨境劳务合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甘增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 愿 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
林 宽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 益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农国芳 县口岸办(商务局)主任(局长)
农军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陆加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在光 县口岸办(商务局)副主任(副局长)
黄琪妹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赵林平 县外侨办副主任
段志飞 县法制办副主任
吕虹嵩 县工业集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县公路管
理所所长,县工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飞翔 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邓 力 县公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罗保群 彬桥乡武装部部长
毛馨影 下冻镇副镇长
陶宗梅 水口镇宣传委员
黄金艺 武德乡武装部部长
黄树芳 金龙镇人大副主席
龙州县跨境劳务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跨境劳务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由陆加勇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跨境劳务合作日常业务,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收集掌握情况并及时汇报。
(二)设立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底前,设立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
龙州县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为龙州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服务机构,由县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以及翻译中介等人员组成,落实办公场所。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全县跨境劳务合作日常业务工作;2.审发县本级用工单位用工资格证;3.督促指导用工单位依法、规范办理境外边民入境务工业务;4.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健康体检;5.健全境外务工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全县境外边民入境务工情况。
龙州县境外边民管理服务中心依托境外务工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化办理境外边民入境务工业务,为境外边民务工提供“一站式”服务。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健康体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用工单位用工资格审批和境外边民务工审批,县公安局负责签发《外国人停留证》。同时,还提供翻译、保险办理服务等。
(三)建设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系统
建设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系统,促进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管理系统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发。
三、适用范围
境外边民通过办理《外国人停留证》等合法务工停留手续, 所持《外国人停留证》等证件仅限于崇左市辖区范围内务工及居住,离开崇左市辖区证件无效。
四、境外边民入境务工办理流程
境外边民进入我县务工,按照“一个系统、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并办结、多证合一”的原则,依托自治区统一开发的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系统,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批”的流程子以办理。
(一)用工单位办理《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用工单位聘用境外务工人员,应事先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取得《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第一次办理有效期1年,逾期可办理延期,每次延期1年。
用工单位申请办理《聘用境外边民用工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拟使用境外务工人员的申请报告;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主体资格证明;
3.聘用境外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二)境外边民依法持证入境。境外边民持《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通过中越双边性口岸、国际性口岸进入中国广西崇左边境地区,停留时间72小时(期间进行体检、办理务工、停留证件)。
(三)进行健康体检。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在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系统外网,输入申请信息,提供以下材料:
1.《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2.近期正面免冠半身2寸相片电子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用工资格审查后,由系统通知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务工人员前往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健康体检(自动告知体检时间、地点),并将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务工人员信息发送给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办理《外国人停留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申请办理《外办人停留证》,提供以下材料:
1.《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2.《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
3.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2寸相片电子版。
由县管理服务中心窗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核验人员身份,并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境外边民,送至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批核验,对符合条件的境外边民,签发《外国人停留证》。
(五)证件有效时间及逾期办理。《外国人停留证》有效期180天,逾期需延期办理的,于有效期结束前3日内通过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在入境务工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入申请延期信息,提供以下材料:
1.《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2.《外国人停留证》原件。
对通过我县进入崇左市其他辖区务工的境外边民,按上述流程在我县境外务工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证件后,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通过边境二线检查站进入用工地点。
五、用工单位为聘用的境外边民购买商业保险
用工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等相关规定,与境外边民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境外边民劳动协议书》等,并将购买意外伤害和工伤2个商业保险纳入合同或协议内容,可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境外边民意外伤害和工伤2个商业保险品种的开发由崇左市各保险公司开发,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向保险公司购买。
六、明确工作职责
县各职能部门在龙州县跨境劳务合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权责,按照各自职能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开展跨境劳务合作工作;互通信息,共同打击非法用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牵头实施跨境劳务合作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跨境劳务合作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境外边民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建设使用好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系统,配合做好与越方签署劳务合作协议,及时将情况向跨境劳务合作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外理跨境劳务争议纠纷等。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出入境、停留等相关事宜,向境外边民签发《外国人停留证》,并负责持《外国人停留证》的境外务工人员在龙州县境内的管控。
县外侨办负责与越方联络事宜,互通情况,配合双方会谈,指导做好与越方签署劳务合作协议,落实翻译中介。
县口岸办(商务局)负责与自治区对接,及时向自治区汇总上报情况。
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境外边民的健康体检服务。
县公安边防大队负责出入境、进入二线等事项,为跨境劳务合作提供保障。
七、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是境外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使用境外务工人员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境外务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提供良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购买意外伤害和工伤商业保险,保障境外务工人员正当权益,稳妥处理、化解与境外务工人员的劳务纠纷;主动接受和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在遇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用工单位对聘用时间到期的境外务工人员,应统一组织出境,并报告当地境外边民管理服务中心。
(二)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坚持资源信息共享,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水口入境检验检疫局、县口岸办(商务局)、县公安边防大队、县外侨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应进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境外边民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办理《外国人停留证》的人员等相关信息函告当地派出所、县公安边防大队进行备案,以便进行食宿登记,掌握境外人员在我县情况,便于进行检查。
(三)部门协同打击非法用工。县公安局、县公安边防大队、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跨境务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对用工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用工。对未办理合法用工手续,非法使用境外务工人员的用工单位,一律视为违法用工,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使用境外务工人员的单位管理不够规范、侵害境外务工人员正当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用工单位使用境外务工人员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引发重大劳务纠纷或案件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用工资格。
(四)鼓励和支持发展跨境劳务派遣公司。坚持依托市场力量,推进跨境劳务合作,鼓励和支持发展跨境劳务派遣公司。对从事跨境劳务服务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跨境劳务业务许可。在工作中,应当及时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安局、公安边防大队等部门提供人员工资、保险、健康及变动信息等,配合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做好跨境务工人员的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从事跨境劳务业务。
(五)切实加强入境务工人员的管控,防止进入辖区外其他地方。对办理合法务工停留手续进入崇左市辖区内的境外务工人员,仅限在崇左市辖区范围内务工,县公安局、公安边防大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管控,增设通往内地或其他地区的检查站点,防止境外务工人员进入崇左市辖区外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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