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意见】关于推进巢湖市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仅供参考)
关于推进巢湖市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为切实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推进全市森林防火责任、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意见】关于推进巢湖市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关于推进巢湖市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推进全市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合政办秘[201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我市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2015年开始,用3-5年时间,全面建设全市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建立森林防火监测、报告、救灾体系,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98%以上,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二、建设内容
(一)加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
1、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乡镇(街道)、村(居)、组的责任,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层层负责任,事事有人抓。全面推行森林防火工作包保责任制,即市四大班子分工联系乡镇(街道)负责人包保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保到村(居),村(居)干部包保到山场、地块。
2、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设。市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为第一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和市人武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设专职人员2名。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并设专职人员1-3名。
3、强化林权单位森林防火责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承担经营范围内森林防火责任。
4、建立联防和监护制度。山场相连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对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的监护管理制度,明确监护责任人。
5、落实林区涉林单位自防责任。通过林区的电线、电缆、天然气管道等所有人或管理人,涉林工矿企业、森林景点、农家乐餐厅等单位,应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接受当地森林防火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6、加强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在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瞭望台,建立巡查巡山制度,并要落实好人员,明确岗位责任。
7、严格实行防火值班制度。防火期内,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要做好值班人员的生活及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认真履行好职责。
8、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生森林火灾的,各地要做到发生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二)加强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设
1、完善林火监测机制。国有林场和重点林业乡镇、街道要建立瞭望台,防火期内要对重点路段和山场开展巡查,清明、冬至、春节等关键时期,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林火监测。逐步配备视频监控等林火监测设备,实现林火监测自动化和科学化。从2015年起每年建立瞭望台1处,瞭望台一般设置在区域高点,应设计新颖,结构牢固,高度不低于8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可四面瞭望,建筑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每建成一处,市财政补助15万元。2015年散兵镇建立瞭望台1处。
2、建立森林火险预报发布制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气象部门,建立森林火险预报发布制度,向社会公开。高火险天气,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3、实行森林火灾信息归口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灾后,各地指挥机构要确定专人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森林火灾信息,不得越级和多头上报。
4、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各地指挥机构要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灾和处置信息。发生卫星林火监测点火灾的,必须按有关要求报送火灾情况和处置结果。
5、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森林火灾发生后,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的,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合。未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宣传、报道、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
(三)加强森林防火救灾体系建设
1、建立森林防火救灾工作机制。按照《巢湖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由市林业局牵头与武警安徽总队第二支队,武警水电部队第二支队一大队及安徽陆军预备役三团进行森林防火共建合作,将这三支部队作为巢湖市的森林防火应急预备队伍,并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等要按照合森防指[2013]32号文件的规定组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村(居)、组也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确定专兼职扑火人员。各乡镇、街道立足自身财政状况,给予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一定标准的工作补助。
3、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建立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200万元以上森林防火物资,2015年市财政投入不少于三分之一,并及时更新,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要按照各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配足配齐森林扑救机具和防护设备设施,村(居)、组也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配备扑救机具和防护设备设施。
4、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各地要在林木较为集中、易发生火灾的区域设置防火隔离带。要加快林区道路建设,开辟防火通道,清除可燃物。要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逐步形成以自然阻隔带为依托、以生物防火带为主体,以其他阻隔方式为补充的林火阻隔网络。建设标准:生物防火带以女贞、木荷、油茶等耐火树种为主,宽度不少于25米,最窄处不少于15米,连续长度不少于1000米;防火通道路面宽度不少于5米,路基为砂石路面。从2015年起,每年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防火通道不少于20公里。市财政按照每公里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或林权单位承担。2015年重点在散兵、银屏、槐林、夏阁、烔炀等镇和巢南林场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防火通道20公里。具体申报及验收程序按照巢政办[2014]104号文件执行。防火通道建设要坚持先规划选址、科学论证并履行报批手续然后施工建设,确保发挥阻燃的最佳效果。
5、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会商机制。建立具有林业专业技术资格,并有较为丰富森林防火经验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市级森林防火专家队伍,建立森林火灾扑救会商机制,提高救灾应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6、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并每年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周活动。落实好分级培训制度,市、乡镇(街道)两级要将森林防火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培训演练每年1次不少于3天150人次,各乡镇(街道)每年组织对本乡镇(街道)、村(居)森林消防队员开展培训演练不少于1次,于11月份集中进行,重点培训扑救技能和安全防范知识等。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考评和奖励机制。将森林防火责任、信息和救灾体系建设纳入森林防火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森林防火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建立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生态公益林的乡镇(街道)每年可将上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费的10%统筹提取,作为镇级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
(三)实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制落实、队伍建设、机具配备、火源管控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行重点管理单位制度。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单位的,在防火期内每月定期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整改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直至整改到位。
(五)实行森林防火工作“约谈制度”。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引起森林火灾多发等情形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约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单位要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对被约谈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六)推进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面推广森林火灾单项保险,增强林业抗风险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