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巢湖市2015年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整改方案(完整文档)
巢湖市2015年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整改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3]18号)、省环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巢湖市2015年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整改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巢湖市2015年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3]18号)、省环保厅《关于对巢湖市饮用水水源环境违法问题的通报》(皖环函[2015]645号)、合肥市环保局《关于整改落实水环境管理现状问题的函》(合环防函[2015]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到2015年底,省环保厅通报的水源环境违法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城市饮用水源地主要环境风险隐患基本消除,水源保护与管理更加规范,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工业水污染源整治
整治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皖维公司、光明槐祥工贸集团物流中心等保护区内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皖维公司、槐祥公司
完成时间:2015年底前
2、迁移二级保护区内污水排口
整治内容:将皖维公司总排口、巢湖市二水厂尾水排口移出二级保护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天河街道、皖维公司、巢湖市水业集团
3、加强对保护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由市农委牵头,对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摸底调查,属禁养区的必须予以拆除,其余的必须进行污染整治,做到粪污全部处理后还田利用。市环保局要加强对红星畜禽良种有限公司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所有粪污经处理后还田,做到零排放。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卧牛山街道、天河街道、亚父街道、银屏镇
完成时间:2015年底前
4、启动一级保护区居民区搬迁工作
开展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调研,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方案,依法启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区搬迁工作(卧牛山街道湖光新村部分、三合社区汪嘴村部分),尽快迁移出水源保护区,尽可能减少人为活动对水体的污染。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卧牛山街道、天河街道
完成时间:分年度目标
5、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
要抓紧谋划并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地,2016年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有关乡镇、街道
三、工作保障
1、加强工作协调。由市环保局统一牵头协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水源地联合巡查,每月对整改进度进行通报,同时报市政府目标效能办。各有关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环保局汇总。
2、严格督查考核。将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水源保护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水源保护工作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街道)强化生态保护的指标考核,以引导和提高水源地乡镇(街道)保护饮用水源的积极性。
3、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等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群防群治、齐抓共管,采取各种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市宣传、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各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市民保护饮用水水源自觉性,使“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理念深入全体市民心中,形成全民行动保护水源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