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办法】临城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单位考核办法(仅供参考)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单位考核办法中心每月对各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包括个人考核和窗口考核两部分,基础分均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窗口形象、办件量及按时办结率四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办办法】临城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单位考核办法(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单位考核办法
中心每月对各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包括个人考核和窗口考核两部分,基础分均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窗口形象、办件量及按时办结率四项内容,日常考核实行累计扣分制。
一、考核范围
驻中心20个窗口单位,交警队、地税局两个分中心;综合窗口只列入年度考核。
二、计分办法
(一)个人考核部分(基础分100分)
①.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3分;请假每月2次以上每人次扣5分;旷工的,每半天扣10分(签到记录和请假条为准)。
②.工作日中午饮酒的,每人次扣5分,在厅内吸烟的,每人次扣5分(以检查结果为准)。
③.窗口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听音乐、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每人次扣10分(以检查结果为准)。
④.遇有上级检查、明察暗访或其他重要活动时,因纪律原因给中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30分。
(二)窗口考核部分(基础分100分)
(1)窗口形象(基础分70分)
①.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标识的,每人次扣窗口3分(以检查结果为准)。
②.窗口工作人员同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不管责任在谁,每次扣窗口10分(投诉及群众反映)。
③.窗口工作人员没有其它工作任务而让服务对象在窗口等待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扣窗口5分(投诉及群众反映)。
④.向服务对象索要感谢信、锦旗、牌匾,经查实的,每次扣窗口20分。(以举报及调查结果为准)
⑤.下班未关电脑、打印机等工作用电器的,每次扣窗口5分。(以检查结果为准)
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搭车”收费或向服务对象推销报纸刊物等行为,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报县纪委给予相应处分。
⑦.遇有上级检查、明察暗访或其他重要活动时,因窗口形象原因给中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窗口30分。
(2)办件量及按时办结率(基础分30分)
①.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或在材料初审不符合要求,不能一次性告知的,每次扣窗口5分(投诉及群众反映为准)。
②.未按时办结的,每件扣窗口5分(监察系统统计结果为准)。
③.因工作失误,造成服务对象办件材料丢失或办理结果出现差错的,每件次扣窗口10分(投诉及群众反映)。
④.窗口工作人员拒绝或推拖提供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窗口5分(投诉及群众反映)。
⑤.遇有上级检查、明察暗访或其他重要活动时,因窗口工作人员不熟悉业务或不能按时办结审批许可等原因给中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窗口30分。
(三)网上审批情况(基础分100分)
①、未按规定使用网上审批系统的,每件扣窗口2分。
②、未按时受理网上咨询的,每件扣窗口2分。
③、未按时受理外网申请的,每件扣窗口2分。
④、发生体外循环,让群众“两头跑”的,每发现一起扣窗口10分。
⑤、网上服务质量反馈“满意”以下的,每次扣5分。
三、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包括本年度的日常考核汇总后,加上本年度加分情况:
各窗口有下列情况的,可按规定加分:
1.窗口得到国家、省、市、县级领导签批表扬或肯定性意见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10分。
2.受到国家、省、市、县级新闻媒体宣传赞扬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10分。
3.被群众指名留言表扬、赠送感谢信、锦旗、牌匾,经中心核实后,每次给窗口加10分。
4.窗口工作在国家、省、市属创新事项(须窗口提供、中心认可)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5.网上服务质量反馈,全年均在“满意”以上的,加30分。
6.实施并联审批工作且成功的,每件次相关部门加5分。四、考核结果运用
窗口最终得分按个人考核部分平均得分30%计算,窗口考核部分得分70%计算。考核结果出来后,根据考核结果评出月度和年度红旗窗口、服务标兵,并将考核结果及各单位得分情况上报县有关领导,同时在网站和厅内公布。
红旗窗口按照窗口得分排列取前三名;
服务标兵按个人考核得分排列取前5名;
五、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组由中心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和超3人窗口负责人组成,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