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意见】瑞昌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瑞昌市2017年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运输、制售假冒卷烟、非法渠道卷烟、走私卷烟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税收流失,推动经济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草意见】瑞昌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瑞昌市2017年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运输、制售假冒卷烟、非法渠道卷烟、走私卷烟等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税收流失,推动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加强无证无照清理整治工作,确保辖区证址、人证、证照相符率均达100%。
2.加大对非法渠道进货、假烟、走私烟的打击力度,做好扎边堵口和路检路查,有效遏制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违法活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3.加大大要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国家税收不流失。专项活动中,严厉打击一批涉烟案件、非法渠道卷烟案件和网络销售、寄递案件,捣毁一批非法卷烟存放地。
4.辖区内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5%以上,省产卷烟年销售持续增长,利税增长10%以上。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瑞平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杨勤伟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 员:徐新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功和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仁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腾勇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峰 市商管办副主任
陈 珺 市城管局副局长
沈贤山 市物价局副局长
姜文胜 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
邹婷婷 湓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连娣 桂林街道政协联络处主任
范水晶 高丰镇政协联络处主任
周 娣 洪下乡副乡长
陈 征 大德山林场副场长
叶祥龙 花园乡人大主席
陈绪雄 肇陈镇常务副镇长
张 林 乐园乡副乡长
雷 霆 洪一乡人武部长
朱汉洋 黄金乡政协联络处主任
杜炳胜 赛湖农场人武部长
姜 敏 瑞昌市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 涛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烟草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安排、信息汇总和检查指导,市烟草局副局长吴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安排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调沟通,督查考核,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二)市烟草专卖局
1.负责对卷烟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收集有效的信息和情报,及时向协作部门进行反馈,并商讨形成处置建议。
2.向公安部门提供涉嫌运输、制售假冒卷烟、非法渠道卷烟、走私卷烟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情报及涉嫌制售假烟不法分子的名单、基本犯罪事实。
3.对依法查处的生产、运输、销售的涉烟案件,符合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4.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
5.成立专项整治专案组,联合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震慑作用。
(三)市委宣传部
在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公布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对集中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市公安局
1.主动发现涉嫌销售假私非卷烟犯罪线索,及时受理移送的涉烟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加大对涉烟网络案件的侦破,特别是对特种行业及相关场所、重点对象、非法卷烟存放地的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
2.严格依法办案,加大抓捕追逃力度,依法严惩犯罪。
3.积极参与烟草专卖局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
4.依法打击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烟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执法支持。
(五)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1.主动配合烟草部门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受理烟草部门移交的线索,及时查处。
2.对查获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涉案烟草专卖品,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烟草部门统一处置。
3.积极协助烟草部门开展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的整治和规范工作。
4.积极配合烟草稽查部门组织的错时检查,夜间检查行动。
5.严格依法办案,密切与烟草部门沟通协作。
(六)市物价局
1.积极配合好烟草部门加强对卷烟市场价格规范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2.对低价竞销卷烟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卷烟明码实价,保障卷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3.加大对“天价烟”的明查暗访和检查监督,对虚高价格卷烟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七)市城管局
协助烟草部门开展卷烟市场维护工作。
(八)市商管办
协调瑞昌市物流快递企业,配合好烟草部门对寄递非法卷烟行为的查处。
(九)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1.日常检查中发现非法运输卷烟车辆及线索及时与烟草部门沟通协作。
2.加大对货运、客运司机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无证运输卷烟违法行为的认知。
(十)瑞昌市邮政分公司
密切配合烟草部门对邮政行业寄递渠道非法贩运卷烟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发现问题及时与烟草部门联系。
(十一)各乡(镇、场、街道)
1.积极配合在辖区内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了解、掌握辖区内卷烟零售户经营活动、商品库房、交通工具等情况。
3.认真收集群众、卷烟零售户提供的涉烟情报信息,立即上报领导小组或烟草部门。
4.积极调查处理在辖区内发生的烟草行政执法纠纷。
5.积极配合烟草部门推动卷烟零售客户“幸福家”建设工作。
四、工作举措
1.清查重点部位和场所。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货运、公路等运输枢纽和烟酒店、宾馆、茶楼、酒店等特种行业、场所、重点对象及城乡结合部的清理检查,清查面和整改面要达到100%,并实行造册登记。
2.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节日期间,贩售“假、非、私”烟活动处于高发期,根据季节特征,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检查、联合检查、错时检查,制定具有灵活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并对经常违规户和重要线索进行严密监控,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涉烟犯罪分子。
五、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4月12日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12日-4月15日)。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落实措施;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布置工作。
2.第二阶段:重点整治(4月16日-12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5月15日至6月15日为第一次集中行动时间,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第二次集中行动时间。整治期间,重点对快递、宾馆、酒店、名烟名酒店、餐饮、茶楼和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清理,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加大对涉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通过集中整治,清理一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违规卷烟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卷烟经营户,努力实现全市守法、有序的卷烟市场,促进卷烟零售户依法经营。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12月21日-12月31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经验,查找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整改方案,并继续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2017年12月31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资料收集、整理,把综合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烟草市场管理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烟草市场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整治烟草市场秩序是依法治市的具体体现,事关国家财政税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政府主导、烟草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共管”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2.明确责任。为协调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要切实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高效地推进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3.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公布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4.突出重点。加强快递、宾馆、酒店、名烟名酒店、餐饮、茶楼和娱乐场所为重点区域的整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切实规范烟草经营秩序。
5.加强考核。各职能部门要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和效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进行督查检查,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卷烟市场秩序没有好转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对成效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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