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容城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容城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保定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县大气污染源结构,突出燃煤管控这个重点,统筹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容城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容城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保定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县大气污染源结构,突出燃煤管控这个重点,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落实《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和《容城县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强化标本兼治、协同治理,以“压煤、抑尘、控车、减排、迁企、增绿”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治理污染企业,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
(一) 淘汰改造燃煤锅炉
1、淘汰城区内燃煤锅炉
建成区内共有燃煤锅炉208台,其中:工业锅炉82台、小区采暖锅炉57台、“四小”(小洗浴、小旅馆、小餐饮、小经营)燃煤锅炉69台。以建设集中供热站为主要措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使用清洁能源和利用推广微煤雾化、新型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为辅助手段,基本淘汰城区内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住建局、工信局、环保局、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教育局、容城镇
2、淘汰改造城区外燃煤锅炉
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幸福乡村建设活动,继续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炉具、使用清洁型煤、秸秆压块燃料,积极开发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冬季农民取暖用煤量。4月底前建成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燃煤散烧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燃煤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对现有工业燃煤锅炉安装脱硫除尘装置,使用优质燃煤,降低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农工委、农业局、工信局、环保局、发改局、质监局、财政局、各乡镇
(二)燃煤管控
3、加强燃煤锅炉运行监管
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运行监管力度,采取县直部门包乡镇、包村、包企业方式,责任到人,建立运行管理登记制度。对已安装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要一律停产整改。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分包部门
4、控制燃煤煤质
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煤点和销售劣质燃煤的煤点,合法经营煤点,必须经营达标的优质燃煤,质监局要对煤点和用煤大户销售、使用的燃煤,至少每月抽查2次。对销售、使用不符合煤质标准的经营煤点和用煤大户,要按照《煤炭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封存购置煤炭,并对使用和销售单位给予高线处罚,并大力推广洁净型煤。
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局、工商局
(三)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5、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管
继续开展“净天、净城、净村”行动,推进绿色施工,建设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墙,严禁开敞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物料堆场做到密闭、覆盖。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6、强化城市道路扬尘监管
散体物料、垃圾、污泥、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要求密闭、覆盖,杜绝扬撒遗漏现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洗扫,采取低尘保洁作业方式,降低道路扬尘。
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
7、综合整治环境容貌
彻底解决建成区范围内散体物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问题。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已征待建地带裸露地面进行硬化、绿化或覆盖。及时修复建成区内破损路面。划定货运车辆建成区限行区及限行时段,严禁焚烧垃圾、落叶等废弃物。各乡镇辖区内的煤堆、砂石料场及其他散体物料都要进行全覆盖。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四)严禁秸秆焚烧
8、坚持“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全民动员,综合利用行政手段与技术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方法、新途径、新模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秸秆禁烧作为治污减霾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继续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广泛宣传,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确保实现全县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农工委、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
(五)机动车污染治理
9、加快黄标车淘汰力度
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
责任单位:公安局
10、加强对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农用车辆等机动车辆管理
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县城内对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和其他农用车辆等机动车限行。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
(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11、治理规范成品油销售市场
加强加油站管理,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所有加油站都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商务局、工商局、安监局
12、严管餐饮油烟污染
建成区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运行监管,并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对露天烧烤、夜市进行规范整治,降低油烟污染排放。
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
(七)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
13、研究制定我县产业准入目录,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的建设项目,各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标准,分区域、分行业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
(八)开展土小企业专项整治
14、继续保持“土小”企业治理的高压态势,对“土小”企业进行重点整治,采取清理、关停等有效措施,坚决取缔。
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各乡镇
(九)加强绿化建设
15、通过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活动,全面提高我县绿化水平,增加绿化率和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
责任单位:住建局、农业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2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研究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难题。在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县大气办人员,县大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主动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研究制定专项的工作落实方案,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社会氛围。
(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自觉治理、社会广泛参与、公众舆论监督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机制。
(四)强化督导检查,完善考核机制
政府督查室和县大气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高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五)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及上级对口部门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县财政资金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城区淘汰燃煤取暖锅炉每蒸吨补贴2万元,重点工业企业淘汰燃煤锅炉每蒸吨补贴1万元。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构建多元化投入的新模式。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