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制度】大新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整文档)
大新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为了更好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制定本制度。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到纪检监察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制度】大新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大新县纪检监察机关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更好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到纪检监察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对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口头或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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