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制度】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仅供参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3个制度。一、电白区人社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制度】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3个制度。
一、电白区人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一)区人社局信息主动公开是指依法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人社信息,人社信息公开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二)人社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属对外公开范畴。
(三)人社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四)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人社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 涉及企业职工或企业切身利益的;
2.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 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及相应办事程序等;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五)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人社信息,人社信息公开应当自人社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向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的人社信息纸质材料。法律、法规对人社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人社信息公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人社信息的具体内容,依法编制人社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重点公开下列人社信息:
1. 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联系方式、举报办法以及人社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2. 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 上级和本级作出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作部署;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工作安排,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活动;
5.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6.人社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 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定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和处置情况等。
(七)人社信息公开单位应当利用信息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等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人社信息。
(八)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确定公开或不公开;涉及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提交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公开与否。
(九)公开事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人社信息公开单位要及时在原公开载体上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电白区人社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电白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促进我局依法行政,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电白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监督,认真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及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查实并督促整改。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2、领导重视程度;
3、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是否公正、公平、便民并完全、及时、准确;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7、制度建设情况;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三)公开应当建立健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履行岗位职责,并对外公布其联系方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制度,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