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永年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永年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我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努力在全区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根据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永年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永年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我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努力在全区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88号)要求,结合我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解决征集、查摆出的问题
(一)着力做好营商环境问题建议网上征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面向社会征集对我区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政务窗口服务、企业运营、园区承接、政府诚信”等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和建议。8月中旬,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邯郸市永年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征集问题和建议”专栏,通过《今日永年》和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确保宣传到位、社会知晓。区营商环境整治组建立健全问题建议收集、交办、回访机制和工作台账,实行专人管理、每日收集、即刻交办、定期回访。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吸纳,限时办结,及时反馈。
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区营商环境整治组,各乡镇政府。
(二)打造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依托“永年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和服务热线13191712388,畅通企业和群众的诉求渠道,倾听市场主体对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平台工作标准,完善咨询、投诉、交办、回访等功能。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平台成果应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将其作为全区开展行风评议、文明单位创建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
(三)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具体问题。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形成完备的整治台账,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市场主体反映多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确保本地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在8月15日前解决50%以上,8月底前解决90%,9月10日前将所有问题全部解决。新增问题随时化解、及时解决。
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着力解决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自查出的本地本部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涉及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运营等关键性问题,以及投资商关注的空气质量、政府诚信等突出问题,要通过制定创新政策文件、出台优化改革举措,实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确保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在8月15日前解决50%以上,8月底前解决90%,9月10日前全部解决。新增问题随时化解、及时解决。
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建立政府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区领导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为目标,以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为主题,以重点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中的“三高一新”企业为对象,建立区领导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机制,广泛开展合力扶工助企活动。按照“一位领导、一个单位、一抓到底、一企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精准服务,实行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全区经济企稳回升、增效发展。每位区级领导联系2-4家重点企业,区直涉企单位每位科级领导联系1-2家重点企业。8月上旬,区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政府参照区里做法建立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做好、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农办)、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各涉企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一条龙”工作机制。统筹促进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从谋划包装、线索生成、储备共享、宣传推介、对接洽谈、项目签约,到公司注册落地全程有序高效推进。建立和完善招商信息线索生成机制、招商引资联席会议机制、招商项目跟踪落地机制、招商项目任务交办制,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帮办、“一条龙”服务。8月上旬前,研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一条龙”服务工作机制和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招商办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建立项目落地、达产服务“一条龙”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台账,实行“一条龙”保姆式服务,为项目审批、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严格落实区领导分包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坚持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原则,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建设情况和进度,帮助项目解决建设中的手续办理、要素保障、工程建设、员工招聘等各环节遇到的实际困难。8月中旬前,研究建立项目落地、达产“一条龙”服务工作机制,对近年来全区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分包联系推进,确保签约项目落地顺利、建设迅速、如期达产、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建立完善政银企对接服务机制。加大金融扶工助企力度,多渠道,多举措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建立政府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之间的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发行民营企业债券途径和办法,适时发行中长期债券。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实用的金融品种,开发以股权、品牌、知识产权、动产、应收账款、订单和仓单等为质押的贷款服务。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强化监督与管理,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风险。驻永各金融单位都要建立扶工助企的工作机构、出台有效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8月中旬前,制定出我区政银企对接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等部门,驻永各金融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水平
(一)切实提升行政审批对标质量和效能。区级选择3-5项与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审批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方面与浙江、贵州等先进省份逐项对标,并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提升措施,确保企业办事办得更好、更快。对标结果和改进措施形成专题报告,8月上旬报区营商环境整治组。各乡镇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与先进地区开展对标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完善区级、园区行政审批局工作机制,全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政务服务新平台,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积极推动审批服务提质提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到位的服务。全面提升区、乡镇政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实施办事流程再造,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简单高效。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
四、加快构建务实管用的营商环境
(一)加快出台《永年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结合即将出台的《河北省营商环境促进条例》,加快推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调研、起草和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加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妥善推进区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各类执法行为,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净化市场环境的力度,拓宽商事案件纠纷解决渠道,有效减少和降低矛盾纠纷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良影响。推动市场主体加强自律,知法守法,依法经商,诚信经商,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工商食药监局、区质监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研究制定重大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办法。认真做好国家和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高效审批、金融支持、精准帮扶等重大涉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等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时效性和群众知晓率,便于企业更加高效地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促进政策红利最大限度释放。8月中旬前,结合实施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广泛开展扶工助企活动,围绕惠企政策兑现,集成现有涉企政策,研究出台宣传解读办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工委(区农办)、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各涉企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认真履行政府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公开和处罚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对“老赖”等恶意失信的行为人进行重拳打击,有力维护市场和金融秩序。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正面宣传引导,剖析反面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不断营造向上向善、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局、区金融办、区住建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开展营商环境案例研究和政策落实效能评估。委托区委党校对外省市的先进做法进行研究,9 月上旬前形成营商环境案例研究报告,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参照和指引;对我区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开展效能评估,9月中旬形成研究成果并择机发布。
责任单位:区委党校,区营商环境整治组,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