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西安浐灞生态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西安浐灞生态区2016年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清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形象和运行安全,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西安浐灞生态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西安浐灞生态区2016年建筑
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清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形象和运行安全,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全市建筑垃圾管理专题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建设“品质西安”为目标,按照“行业牵头、属地管理、市区联动、综合实施、严管重罚、疏堵结合”的原则,有效整治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短期工作见成效、长期管理有机制,为加快建设美丽浐灞、宜居浐灞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打击违法行为
1.严查出土工地和运输车辆存在的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未安装和使用冲洗设备、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公安浐灞分局(公安处突浐灞大队)
2.联系协调灞桥、未央、雁塔三区交警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速、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变道、遮挡号牌、套牌、私自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
3.从严查处涉及“黑车”、“黑工地”、“黑倾倒点”的幕后黑手,净化清运市场;严厉打击涉及建筑垃圾管理的黑恶势力,严惩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哄抬土方价格和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浐灞分局
责任单位: 城管局,各园办
(二)提升管理标准
1.出土工地和拆迁工地应做到:施工围挡到位、出入口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和基坑坡道硬化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混凝土路面和铺设碎石、砖渣、炉渣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到位、全自动冲洗设备安装到位、远程视频监控安装和使用到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到位、拆迁工地拆除过程中使用专业降尘设施湿法作业到位、拆迁工地暂不开挖的裸露地面和2日内不清运的拆迁垃圾覆盖到位。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发展公司、世园集团
2.提升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严格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回填点的设置标准(道路硬化及长度、冲洗设备安装和正常使用、以及洗水槽、沉淀池、各种机械配备等)。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相关园办
(三)加强末端处置
1.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布点设置
为满足区域建设发展对建筑垃圾消纳的需求,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办法》(市城管发〔2016〕50号)要求,规划布点设置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建筑垃圾回填点。
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局、国土局、生态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 相关园办
2.加大宣传力度
联系媒体对我区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治理工作措施、典型经验、亮点成效等,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综合治理工作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中心
责任单位: 城管局、各园办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部门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领导带队检查。管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一次明查暗访。城管局负责,每周五12时前将下周领导带队检查安排报市综合整治办,以备抽查。
(二)区联合检查组每日检查。城管局牵头成立联合夜查组,组长由城管局业务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带班局长3名、值班干部4名、城管监察大队执法队员4名、公安处突浐灞大队民警4名组成。区联合检查组每晚由1名值班局长带队对我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现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突发性事件。
(三)各有关单位专项检查。除参加统一组织联合检查和执法活动外,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活动,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生态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国土局、规划建设局、生态局、城管局、各园办、公安浐灞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本《方案》下发后,各成员单位要将本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从建筑垃圾处置费中列支,专款专用。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资金保障到位,治理工作不受影响。
(三)严肃问责追责。多渠道鼓励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对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监督。对各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收取贿赂、参与土方工程、经营运输车辆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进行问责,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坚持常抓不懈。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点多、线长、涉及面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坚定信心、狠下决心、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久久为功抓好落实,为建设美丽浐灞、宜居浐灞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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