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关于提升发展楼宇经济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关于提升发展楼宇经济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区域楼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优质企业向楼宇集聚,不断提升楼宇经济发展能级,经研究,制定本意见。一、设立专项资金设立虹口区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关于提升发展楼宇经济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提升发展楼宇经济
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楼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优质企业向楼宇集聚,不断提升楼宇经济发展能级,经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虹口区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按年度需要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纳入本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提升楼宇品质和发展能级。
二、扶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工商税务登记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务楼宇管理主体,包括产权方自行运营管理的企业或受委托进行运营管理的企业。
三、扶持方法
(一)存量商务楼宇
存量商务楼宇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单体商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纯商务楼宇;2)商务楼宇年度区级贡献达到2000万元以上(不含房地产企业),且商务楼宇内不存在高污染、高能耗企业;3)商务楼宇落地率(税收落地企业面积/已出租办公总面积)达到40%以上;4)楼宇管理主体积极配合本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做好楼宇数据信息采集和维护、楼宇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
1.鼓励商务楼宇管理主体积极引导企业落户虹口,提升楼宇贡献度,对年度总量经济贡献或单位面积经济贡献突出的楼宇管理主体,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
2.鼓励楼宇引导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楼宇内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60%以上的楼宇管理主体,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3.鼓励提升商务楼宇品质和档次,对实施更新改造、配套设施扩容升级,有效提升楼宇品质和形象的楼宇管理主体,经认定,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新建商务楼宇
新建商务楼宇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单体商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纯商务楼宇;2)楼宇管理主体积极配合区内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做好楼宇数据信息采集和维护、楼宇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
鼓励新建商务楼宇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楼宇品质,提高利用效率,经认定,根据楼宇资源利用效率,对楼宇管理主体给予一定的绩效评价奖励,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注册在区外的楼宇管理主体减半予以扶持
每栋楼宇年度扶持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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