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文)
2016年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提高我市保健食品监管整体工作和安全保障水平,提升监管效能,做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2016年保健食品日常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保健食品监管整体工作和安全保障水平,提升监管效能,做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和防控安全风险。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方式
市局负责统筹全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保化监管股负责沙坪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必要时协助、指导各监管所开展相关工作。各监管所负责监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
(二)重点检查单位
1、2015年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2、抽检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3、2015年信用等级被认定为C、D级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4、大型经营企业(如:超市、批发企业)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主体资格。
(1)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做到亮证经营。
2、制度管理。
(1)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2)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4)是否建立人员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3、索证索票。
(1)是否索取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
(2)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和供货企业有效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
(3)是否按产品批次索取有效的保健食品检验合格报告(连锁企业或统一配送企业由总部统一收集);
(4)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
(5)是否索取供货商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相关票据应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
(6)保存期是否不少于2年。
4、台账管理。
(1)检查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是否有过期保健食品;
5、经营条件。
(1)产品是否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
(2)现场查看经营场所卫生、储存环境: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是否符合要求。
6、标签标识宣传管理。
(1)是否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产品;
(2)检查店内产品宣传资料是否经过批准,宣传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化监管股、各监管、稽查局所要密切配合,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职责,确保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
(二)加强规范引导,提升质量水平。开展保健食品批发(连锁)企业、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等监督检查。在纠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不规范行为的同时,指导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企业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大力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能力。
(四)加强沟通联络,及时上报信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报送的责任意识,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如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及时移交稽查局依法查处。
(五)我局将对各监管所落实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局保化监管股,联系人:伍苡沁、刘钊晖,0750-881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