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万州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完整)
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成品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万州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
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成品油质量升级和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万州府办〔2016〕1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区政府统筹的万州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办公室联系负责人和区商务局局长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区工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国税局、区交委等部门和单位研究整治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区商务局要定期汇总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查处无证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查处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三)查处无《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许可证》、专业持证从业人员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营运行为,非法改装用于经营成品油的油罐车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五)查处私设油罐储存(销售)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六)查处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的行为;
(七)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
(八)查处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工作职责
区级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执法检查,从严查处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违法行为,相关单位主要职责是:
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统筹本次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落实到位。
区商务局: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依法查处向汽车或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和其他非机动车车用燃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除农村加油站(点)及水上加油站(点)外的加油站(点)销售普通柴油行为;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违规经营行为。
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开展辖区成品油销售情况摸底排查,摸清辖区成品油经营者户数、规模及相关情况,完善《成品油经营者台帐》。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成品油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严厉查处和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成品油经营资质、无经营实体的违法行为及设施,重点是流动油罐车售油、私设油罐对外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成品油质量的抽查检验,依法严厉查处低质油源、擅自勾兑调和、油品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等行为。
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汽油的行为,组织查处非法设立成品油储油罐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依法严格查处各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的行为;查扣在道路运输中非法改装的车辆,打击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非法储存成品油的行为。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区质监局:主要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确保每台加油机都经过检定后投入运行。严厉打击破坏加油机准确性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加装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校准经营成品油的计量器具。
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加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督促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区国税局:主要负责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会同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区交委:主要负责依法监督检查成品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资质,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营运行为,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重点对进入万州区境内的长途运输油罐车辆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许可证、专业持证油品押运员进行执法检查。
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配合开展全区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全面排查违法线索,遏制违法经营行为。
四、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7月1日-15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单位按行业主管分别召开整治工作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宣传发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和举报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营造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7月16日-8月5日,各单位按行业系统、各镇乡按属地对成品油运输、储存、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举报电话附后),对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进行登记造册,情节轻微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8月6日-26日,各成员单位对全区成品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辖区内的违法销售成品油行为,坚决取缔、拆除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非法改装油罐车等设施,以及偷税、逃税违法行为。对于违法经营成品油的典型案件予以联合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各镇乡、有关单位总结整治工作,提出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将工作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区商务局,汇总后于9月15日前上报区政府。
五、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厉打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执法联络人员(7月29日前报送区商务局),精心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狠抓源头,运输、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严查违规车辆,坚决打击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统筹,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各镇乡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分阶段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涉及职责交叉的典型案件,相关部门要抽派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做到发现一宗、打击一宗,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灵通信息,重拳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沟通,协作联动,查处一批案件,并强化“黑名单”制度应用和将行政处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违法企业“一次失信、处处受限”,极大地震慑违法行为,按时完成成品油质量的升级,切实巩固和维护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区商务局特种商品管理科联系电话:58810291;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整治举报电话:5881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