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遂溪县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工作方案
县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遂溪县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
建设清理工作方案
为 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清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 加强对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遂溪县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余庆创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 长梁亚雄,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陈土旺,县政府副县长陈群凤,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周宝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检察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 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县地税局、县人防办、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等有 关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永龙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 副局长黄平、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黄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清理清查工作组、审核组、督查组等3个工作组。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农村住宅、围墙、停车场、养殖场、加工厂等,主要表现在没有办理合法的土地审批手续,擅自动工建设,构成未批先用、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私人多人集资违法建楼、私人个人违法建楼、私人违法建楼并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
2.未经办理任何手续而在国有土地上建楼和违法建楼并非法交易的违法行为;
3.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楼和违法建楼并非法交易的违法行为。
4.其他。
(二)适用于2015年11月10日前完工的违法建设。
三、清理措施
采用边调查、边登记、边审核的方法进行清查,调查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主购销合同》、《完税凭证》等,并填制《遂溪县小型房地产税费清查登记表》,审核确定应纳税费额。
(一)根据清理清查情况,进行分户造册、一户一档、分类汇总,分门别类做好汇总统计工作,填写《房屋建设情况登记表》、《“两违”清理清查汇总表》。
(二)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审核《房屋建设情况登记表》、《“两违”清理清查汇总表》。县国土资源局对清理的用地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书面意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清理的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及危害程度提出书面意见。
(三)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执法主体资格分别将清理清查资料交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本方案进行分类处理。县房产管理局、遂城镇等相关单位根 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县国土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立案处理非法交易土地、违法建设楼房的行为,联合税务部门清查小型房地产经营者纳税情 况。
(四) 违法当事人到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地税局等部门接受处罚并缴纳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经审核后,分别由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对象补办相关 手续。具体处理按照《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溪县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理办法的通知》(遂府〔2015〕29号)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5年7月15日前)。召开全县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理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清理工作。同时,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二)清查申报阶段(2015年7月31日前)。以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为主,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县地税局、遂城镇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核查工作小组,按《遂溪县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登记表》进行逐户清点、核查、登记。
(三)处理阶段(2015年11月10日前)。县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意见,针对清理核查情况逐户作出处理决定。
(四)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1日至30日)。召开清理整顿工作总结会议,及时对清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形成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效的管理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清理清查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协同做好清理工作。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加强学习,熟悉政策,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清理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工作小组对各阶段完成的情况及时总结汇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