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遂溪县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县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完成我县2015年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遂溪县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完成我县2015年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为根本出发点,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1.发放租赁补贴约400户、1650人,40万元。
2.完成实物配租98套。
3.加快建设2014年开工的154套公共租赁住房,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继续抓好新一年公租房的申报审核等工作及公租房的运营和后继管理。
5.充分利用国家建设公租房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用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社会机构等投资主体采取市场化模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二)制订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政策
深入研究后期管养问题,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性住房工作是约束性指标,是硬任务,已列入湛江市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任务。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任务,强化问责。有关部门明确分工,按照工程建设时间节点要求,采取限时办结、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确保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落实到位。对未按期限和办结时间完成的单位,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县政府办公室(督办室)将不定期督查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情况。
四、优惠措施
(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 基金,主要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建筑施工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建筑施 工超标噪音排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各类行政性证照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防洪保安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同 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规定,公租房建设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性基金,并落实建设、购买、运营等环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政策规定,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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