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办法】长寿区教师奖励办法
优秀教师奖励办法为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创先争优,打造师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教育质量优、服务意识强的优秀教师队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标准(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办法】长寿区教师奖励办法,供大家参考。
优秀教师奖励办法
为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创先争优,打造师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教育质量优、服务意识强的优秀教师队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标准
(一)优秀教师奖。每五年一次,计评选25名,其中,小学教师10名(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教师),初中教师7名,高中教师8名(含职业教育教师)。
(二)扎根农村教育奉献奖。每五年一次,计评选5名。
区政府设立优秀教师特殊津贴。凡优秀教师奖、扎根农村教育奉献奖获得者,从获奖次月起,连续5年内,在编在岗期间享受每月300元的优秀教师特殊津贴,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连续2届获得优秀教师奖、扎根农村教育奉献奖的,从获奖次月起,在编在岗期间享受每月300元的优秀教师特殊津贴,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扎根农村教育奉献奖获得者,若调离农村边远学校,则不再享受享受优秀教师特殊津贴。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职在编教师身份;5年以上教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职业道德考核均为良好以上。
(二)分奖项条件
1.优秀教师奖。(1)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3次以上,且当年为优秀;(2)区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5年内获得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5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彰奖励;(3)德才兼备,教学业绩突出。
2.扎根农村教育奉献奖。(1)20年以上教龄;(2)在农村边远学校连续任教10年以上,且当年仍在农村边远学校任教;(3)关爱学生,无私奉献,教学业绩较为突出。
农村边远学校包括洪湖镇称沱小学、洪湖镇三合小学、万顺镇白鹤林小学、万顺镇太文希望小学、葛兰镇大坝小学、石堰镇义和小学、龙河镇乐温小学、云台镇桥坝小学、海棠镇明金希望小学、海棠镇建生小学、海棠镇清泉小学、云集镇飞龙小学、云集镇玛瑙小学、云集镇石塔小学、云集镇高凤小学、飞龙九年制学校、黄葛九年制学校、石回九年制学校。
三、评选程序
(一)区教委牵头,组建区教师奖励评审委员会。
(二)推荐。公开奖励办法,由教师个人根据参评条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公正筛选,形成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区教师奖励评审委员会。
优秀教师奖,各街镇教管中心、街镇中学和直属小学(含特教学校、示范幼儿园)可推荐1名参评,九年制学校可分别推荐小学1名、初中1名参评,高完中(含职教中心)可分别推荐初中1名、高中(含职教)1名参评。扎根农村教育奉献奖,相关教管中心、九年制学校可推荐1名参评。
优秀教师奖、扎根农村教育奉献奖,每五年集中申报一次,同一人仅可申报一个奖项。
(三)初评。区教师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奖励对象初步名单审核后,面向社会公示5天。
(四)审定。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区政府审定。
四、监督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公开诋毁党和政府政策方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2.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非法组织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较坏的;
4.违法生育子女或违法收养子女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造成较大伤害的;
6.乱收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悖师德规范的。
(二)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在享受区优秀教师特殊津贴期间有违反“监督办法”第(一)款规定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获奖资格。属弄虚作假的,追缴已发优秀教师特殊津贴;属违反“监督办法”第(一)款规定的,停发优秀教师特殊津贴。对无论是个人造假、违纪违规还是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均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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