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办法】磁县工商食药监局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完整版】
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形成用实绩衡量工作考量干部的导向,增强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确保省、市重点工作的完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坚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办法】磁县工商食药监局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形成用实绩衡量工作考量干部的导向,增强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确保省、市重点工作的完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日常综合性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质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县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主管人事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县局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常务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考核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县局考核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考核小组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拟定、修改考核办法;
2、在考核小组领导下,对全局各单位进行工作考核;
3、经考核小组批准后,公布考核结果。
第三章 工作考核
第五条 考核对象:各业务股室、分局、大队、事业单位。
第六条 内容范围:共性工作考核、重点工作考核(根据省、市、县工作重点可随时调整)。重点工作考核分食品安全和四个专项行动主要工作目标考核两部分。
第七条 考核方法:采取抽查档案资料、实地检查、座谈、走访以及下评上、上评下、互评等方法进行。
第八条 考核方式:考核分为加分项和减分项,以100分为基准分,考核成绩按照各项计算分值总和分类依次排名。重点工作考核实行责任股室与承担单位同责连带制,承担单位加减分时责任股室也相应加减分(一般不高于同项分值),具体加减分标准见附表。
第九条 考核周期:根据工作性质确定考核周期,年终考核结果作为最终数据使用。
第十条 考核程序:
1、考核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被考核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报考核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到基层分局和股室进行现场考核的成员单位,要当场指出存在问题,评出得分,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督导整改。
2、经各被考核单位核对无异议的考核结果,由考核办公室汇总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通报全局。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轮岗、调整、单位经费补助额度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综合排名前列的单位或个人方可进入评先评优行列,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对考核结果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排名后三名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诫勉谈话。
被考核单位的分管局领导、协助工作领导、被考核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局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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