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大名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推进全县大气环境持续改善,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细则》、《邯郸市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大名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推进全县大气环境持续改善,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细则》、《邯郸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行动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美丽大名、绿色发展的理念,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搅拌站扬尘治理、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淘汰和提标改造、餐饮油烟治理等重点工程,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实现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1、搅拌站扬尘治理工程
对全县所有搅拌站(包括砂浆、混凝土以及水泥制品等散装物料加工企业)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对没有住建局、国土局和环保局等管理部门审批手续,违规建设的搅拌站,由县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决定保留的搅拌站,统一标准,规范管理。一是厂区内沙、石料场等存储区域严禁露天堆放,必须采取仓化、棚化抑尘措施,棚化高度、面积要满足本厂满负荷作业要求。二是物料转运、装卸和搅拌等扬尘排放点要采取密闭、除尘器等抑尘措施。三是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绿化,定期洒水,做到路面洁净无尘。四是厂区内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工信局。
2、集中供热工程
全面加强我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取暖期前建成区实现集中供热。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城区管理办。
3、燃煤锅炉淘汰和提标改造工程
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一炉一策、分类推进的原则,对我县建成区、工业园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内所有未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通过改接城(镇)供热管网,实施改电、天然气、太阳能、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配套烟囱以及废弃烟囱一并拆除,10月底前全部完成淘汰改造任务。未淘汰改造前,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重点区域以外达不到淘汰改造条件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河北省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13/2170-2015)要求,通过燃用洁净煤、除尘脱硫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等措施,6月30日前稳定达到燃煤锅炉新排放标准。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县工信局。
4、餐饮油烟治理工程
对县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烹饪采取蒸、煮、炖等基本不产生油烟的单位除外),确保餐饮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现场监管,定期巡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县食药监局。
三、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4月11日至5月10日)。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县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务于5月1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大气办。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10月31日)。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严格标准,积极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乡(镇)政府和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开展。
3、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部门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协调组织、动员部署、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政府副县长霍丽云任组长,县环保局、县城区管理办、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食药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张月朋同志兼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
2、加强调度督导。要加强四项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督导,建立领导小组每月例会制度,强化周调度、月督导、月通报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管委会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例会研究解决,并组织对小组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在县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工作进度进行月排名、月通报,利用媒体舆论监督,加压促动,确保时间进度。
3、加大资金支持。对按要求完成治理改造任务且通过验收的重点工程,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上给予适度奖补,具体标准另行制定。要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截留、挪用、骗取奖补资金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严格考核奖惩。大气污染防治四项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将作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力度大、进展快、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完不成时间进度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和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