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意见】亳州市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完整版】
亳州市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皖发〔2017〕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四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意见】亳州市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亳州市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皖发〔2017〕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17〕76号)和《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亳发〔2016〕21号)精神,加快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把创新驱动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资源,坚持内外并举,聚焦重点,全链驱动,补齐短板,加强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能力新提升、发展动力新转换、产业迈向中高端,为我市“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围绕“打造一个高地、加快双重孵化、协同产学研三方资源、建设四个支撑体系、促进五大转变”的目标要求,通过三到五年努力,我市创新高地初步建成,创新产业日益完善,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打造一个高地”即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创新高地。积极探索实践欠发达地区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特色产业孵化、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开放创新发展的新路径。
“加快双重孵化”即加快创新产业与人才双孵化、创新离岸研发与亳州产业培育双孵化。
“协同产学研三方资源”即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市场规律,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支持引导企业、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机制。
“建设四个支撑体系”即建设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支撑体系,形成各种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创新生态系统。
“促进五大转变”即发展方式从以规模扩张为主导的粗放式增长向以质量效益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要素从传统要素主导发展向创新要素主导发展转变,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价值链中高端转变,创新能力从现阶段借力创新为主、过渡到借力与自主创新并行、最终实现自主创新为主的梯次转变,资源配置从资源型招商引资为主向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统筹配置转变。
——创新高地初步建成。到2020年,“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国创新型试点城市初步建成,科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人才集聚与科技产出成效明显,政产学研用各方资源充分整合,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协同融合更加紧密,各类创新平台、创业链条有机衔接,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区域创新经验可供借鉴,新型工业强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旅游强市、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养生城市地位基本确立,亳州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
——创新产业日益完善。到2020年,中医药、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绿色食品加工等具有全国和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初步建成。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0%以上,骨干龙头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到60%。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力争建成100家以上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从借力创新向自主创新转变。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1000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亿元,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8%,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到40人/年,培育引进省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00个。
——崇尚创新氛围蔚然成风。科技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创新政策更加健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科技供给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
1.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校院所实施。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支持企业自主或联合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离岸孵化中心等,积极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2. 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江南大学、天津药物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等一批亳州离岸孵化中心,围绕我市重大战略需求,开展技术攻关,产业人才孵化,推动亳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骨干龙头企业、投资集团加强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开展联合办学,加快本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工业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对离岸孵化中心、公共研究平台、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给予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支持。
3. 加快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在京上广深等创新之都,派驻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招商专员。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团队,在亳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在县区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市本级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类给予支持。对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市科技支持项目。对经省政府支持认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按A、B、C三档,分别折合认定3000万、5000万、1亿元招商引资任务,并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问题。
4.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在进一步做大中医药产业的同时,发挥政策、资金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壮大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促进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现代中药集聚发展基地的支持力度,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引导鼓励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县区平衡发展的态势。支持以企业为主导,采取股权合作、成果分享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围绕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领域、服务行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坚持品牌发展战略,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专业技术协会和行业协会,推进企业技术标准上升为行业技术标准,打造全国全省驰名的“亳州品牌”。
5.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举办或参加省内外创业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金融等论坛峰会。加强与省级科技成果数据服务平台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纪人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合作。建立亳州籍在外创业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开展“亳州老乡,请您回家”和助力青年学子创业等活动,精心举办亳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亳州青年创业大赛等活动,广泛吸引“创客”来亳推广创新成果、开展创业活动。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创新创业,表彰奖励在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加快建设功能完善、共享高效的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
6. 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城市众创空间建设的先进理念,依托亳州现代中药集聚发展基地和各县区标准化厂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双创”示范园区;利用现有的闲置办公楼、老旧厂房等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形成一批基于“互联网+”与孵化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构建“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阶梯型孵化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生态链。积极吸纳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科技咨询、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机构为创客提供专利代理、技术转移、测试认证、标准品牌、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相关费用按现行科技政策给予服务机构补助。
7. 加快中华药谷、科创小镇、科技成果转化园区建设。汇聚中医药研发资源,规划建设中华药谷、世界中医药研发总部和全球中医药院士工作园,打造世界中医药创新高地。规划建设科创型华佗特色小镇,打造集中医药旅游休闲观光、会展医养体验、创新创业创造为一体的科创型特色小镇。支持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离岸孵化中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参与园区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形成知识、技术、人才、资本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高地。支持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共同建设职业教育、实用人才培训、就业见习基地,大力培训企业技能型人才。
8.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标国内产业发展趋势,推进园区转型升级。支持市经开区更名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各类园区因地制宜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接产业转移,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完善园区考核评价体系,对园区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发展方向,加强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鼓励争先进位,不断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强化精准服务,各园区要提供注册登记便利,落实税费优惠,强化人才支持,实现便捷融资等跟进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9. 加快形成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格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升级。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三种类型,分别选择一批创新型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支持政策,进行点对点辅导帮扶,力争成熟期企业1年内、成长期企业2—3年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升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遴选一批行业领先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培育国内知名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着力形成创新型企业梯次接续发展格局。
10. 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围绕“三重一创”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重点领域,以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关键技术为核心,紧扣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加快孵化培育,完善上下游配套体系,拉长产业链、做大产业群、提高竞争力。加快现代科技应用示范工程、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和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工程实施步伐,支持传统产业广泛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加快纺织、轻工、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现代中药产业创新发展,实施“369”提升计划,加快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奋力冲刺“双千亿”目标。支持谯城区加快形成药材种植、饮片加工、中药提取、成药制药、保健医疗、科教研发等完整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支持涡阳县加快光机电、绿色装配式建筑、现代中药和绿色食品、循环经济等四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蒙城县做大做强汽车及农机装备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大力发展智能家居产业,加大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做好智能家居产业集群的布局规划,形成物流仓储、节能环保、智能家居终端、智能健康管理产业链。支持利辛县保持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在绿色食品加工、农林生物质转化与副产品运用、新型作物植保设备研发生产上形成产业化。
(三)加快建设服务便利、风险共担的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
11. 加快建设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围绕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加快发展股权融资,对接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企业不同发展需求,采取“基地+基金”投资模式,大力发展天使基金、风险投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产业引导基金,建设完善覆盖企业全周期需求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市政府按照年度项目投资进度、被投资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和利税、被投资企业由规下转规上数等指标对基金实施综合考核。针对企业发展不同阶段,投资基金设置差异化投资损失允许率。鼓励境内外各类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投孵化器落户亳州,对新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按照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12. 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按照“政府主导、资本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设立专项产业基金。争取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现代中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子基金,首期规模为5亿元,重点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现代中药及相关产业,主要投资现代中药产业领域上下游产业链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市“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以及新兴产业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本级建立基金投资引导对接机制,市发展改革、科技、经信等部门按年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目录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目录,分类对接基金管理机构。
13. 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分类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并向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推介。开展“拟上市挂牌企业走进交易所”行动。完善保荐代表人联系市县、服务企业的上市挂牌机制,指导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产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研发等专项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改制企业。鼓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运用私募方式对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提升资本实力。优先支持挂牌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14. 大力发展科技信贷与科技保险。鼓励银行根据科技创新型企业信贷需求特点,探索单列信贷计划,降低贷款准入条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适度提升贷款风险容忍度。扩大“税融通”、续贷过桥资金等业务规模,推广供应链融资和贸易融资等模式,县区续贷过桥配套资金不得低于省要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试点以及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双向选择”的原则,制定支持科技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引导科技型企业参加科技保险。创新推广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积极争取产品责任保险、高管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等试点,梳理完善科技保险险种补贴目录,适当提高科技保险业务保费补贴。对投保科技保险在省补助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
15. 创新联动融资模式。构建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建立优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定期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布推荐,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和综合辅导服务。鼓励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债联合投资,发展“信贷+保险”“信贷+租赁”等融资模式,争取药都银行进入投贷联动试点名单。鼓励药都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并对基金所投企业提供配套贷款。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和创新型集合债券,支持“双创孵化”服务企业或园区经营公司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贷担”联动模式,将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提高科技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容忍度,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科技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服务户数达新型政银担业务的30%。
(四)加快建设衔接顺畅、灵活有效的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
16.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强化开放导向、产业导向、差异导向,加强对区域创新的全面谋划。鼓励县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方式,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实现市场价值为指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有效运用证据机制强化严格保护的法律效果。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积极探索行为保全在竞争领域尤其是商业秘密领域的适用。加快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型高校建设步伐,提供与亳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智力和人力支撑。
17.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县区财政逐年增加科技投入。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试点,企业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展开前或过程中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以后会计年度期间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用研发准备金冲抵。企业预提研发准备金未实际发生研发支出的部分,不计入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支持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长远发展,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企业利润的考核措施。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18.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根据规定开展研发项目立项,合理归集研发经费,依法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以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高校、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或递延至转让股权取得收入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19.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推进改革职称制度,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实现校企专业人才的融合。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素质培养工程,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懂科技、善管理、会经营、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奖励基金,补偿优秀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鼓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开展基础性和前沿性科研课题研究,加大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创新奖励力度。实施“候鸟人才计划”,在高校、企业设立流动或短期工作岗位、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联姻等方式柔性引才,不转关系、不迁户口,短期从事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工作。
20. 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围绕重点产业,设立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构建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提高间接费用比重,项目承担单位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科研项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科研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科研项目完成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在2年内统筹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尊重智力劳动的价值和科研规律,促进各项鼓励创新政策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进。成立亳州市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牵头承担推进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单位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将四个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力度。
(二)完善督查考核,务求取得实效。建立由科技、发展改革、金融、经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参与的综合考核制度,出台考核细则,规定奖惩措施,每年初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达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实行“季通报、年考核”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现场会,研究推进全市“四个支撑体系”工作,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创新氛围。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加强分类指导,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定期总结和发布先进典型经验,督促后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创新、务求实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