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方案】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城市中心城区违规搭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城市中心城区违规搭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城市管理攻坚战暨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精神,维护城市建设秩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城市中心城区违规搭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展城市中心城区违规搭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城市管理攻坚战暨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精神,维护城市建设秩序,进一步遏制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违建简易棚(以下简称蓝顶棚)蔓延势头,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行为,按照《乐平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乐平市开展“限高限大、治乱打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城管大队牵头,开展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此次拆违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14号)精神,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赣建规〔2016〕49号)要求,以优化城市中心城区环境为中心,全面加强2017年度拆违工作力度,建管并重,强化整改,坚决拆除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违规搭建的蓝顶棚,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城区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违规搭建蓝顶棚蔓延,彻底清理城市中心城区内影响居民安全、卫生、清宁的蓝顶棚;增强针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的管控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合法建筑意识,促使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三、成立机构
为加强开展城市中心城区违规搭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与实施,成立乐平市城市中心城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徐辉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乐先锋担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拆违行动。市打击“两违”办、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大队、市房管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委、消防大队、洎阳街办、后港镇、接渡镇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打击“两违”办,具体负责拆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康跃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营根担任。
四、时间安排
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蓝顶棚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根据难易、缓急、影响面、中心工作要求等情况,可以打破阶段限制,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1.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6日)。成立乐平市城市中心城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地宣传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行动中去,营造有利于专项治理行动的舆论氛围。
2.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6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镇、街道办集中开展中心城区违规搭建的蓝顶棚的排查,按照私搭乱建、临建超期、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中途改变用地性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针对性计划和政策,及时、准确地摸清辖区违建蓝顶棚底数并建立台账,明确治理目标,定期销账。
各相关镇、街道办于2017年3月 20 日前将辖区中心城区违建蓝顶棚摸底排查台账、集中拆除计划和实施方案上报市打击“两违”办。
3.集中拆除阶段(2017年3月27日-2017年5月26日)。各相关镇、街道办根据集中拆除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拆除工作。要制定拆除辖区中心城区违建蓝顶棚应急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按计划逐步拆除。对拆除面积广、难度大的,各相关镇、街道办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市打击“两违”办,市打击“两违”办将协调其他部门力量予以协助。
4.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5月27日-2017年5月31日)。各相关镇、街道办对开展中心城区违建蓝顶棚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总结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6月8日前报市打击“两违”办。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起违建蓝顶棚防控长效机制。同时,再次对辖区中心城区内的违建蓝顶棚进行彻底排查,坚决防止已拆除的蓝顶棚“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例会制度,部署辖区中心城区违建蓝顶棚的治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
2.明确责任。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为第一责任主体,市城管大队为执法主体,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
3.严格依法行政。各相关镇、街道办对经查实的违建蓝顶棚,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查处,依法依规予以拆除,防止执法程序不合法造成被动局面,不利于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
4.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消防大队等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只能全力配合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5.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建蓝顶棚及其它违法建设行为。市打击“两违”办举报电话为0798-6211789,举报邮箱为:lpslwbl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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