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唐县2015-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唐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唐县2015-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唐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和保护农业生产者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及农机化作业能力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和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调控,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补贴对象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全县20个乡镇。
(二)补贴资金规模。我县2015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中央补贴资金规模800万元。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河北省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择的11大类35个小类99个品目机具。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2015-2017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我县将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补贴对象提出申请,由县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对于敞开补贴品目,补贴对象可带机申请,申请、核实一并进行。补贴对象和农机产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及时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初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报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二)保证经费。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对农机管理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入村公示、核实、建立信息档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
(四)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充分尊重补贴对象自主选择权。要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补贴机具核实,特别是对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补贴额度10000元以上的农业机械,要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最大限度减少农民跑办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手续。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五)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管理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在专属网站上开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农机管理部门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实行购后公示制度,补贴对象购买补贴机具后,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购机户所购买机型、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公示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农机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
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农机管理部门视调查情况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