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述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度个人述职述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本人2015年履行岗位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总结汇报如下:2015年,我分管政法和信访工作。一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述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度个人述职述廉,供大家参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度个人述职述廉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本人2015年履行岗位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2015年,我分管政法和信访工作。一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政法和信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部分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省610办对我市反邪教工作的做法在全省总结推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市公安局看守所成功申报全国一级看守所;市法院开展“执行积案化解年”、“信访积案化解年”两项活动,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市信访工作通过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稳控措施,实现了集体访、重复访总量“双下降”。综合一年来的工作成效,本人2015年自我评价为优秀档次。
一、立足本职,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平安建设工作赢得社会各界满意。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夯实筑牢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刑事发案逐年下降。加大技防建设工作力度,通过积极向上争取,省综治办投入75万元将我市横道镇、七里地村打造成全省技防建设试点。深入推进警务进社区工作,将现有警力下沉到社区,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加大平安宣传力度,2015年全市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平安建设稿件三千余篇,有效提升了我市全国平安市(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15年,省城调队对我市平安建设人民群众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进行问卷调查,分别达到97.2%、96.1%和95.4%。
二是社会政治局势稳定有序。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涉及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社会保障等6个领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项,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社区(农村)“五联动、七整合”工作模式、各专业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各种社会矛盾的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将各种矛盾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不断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通过采取“三保障、四纳入、五确保”教育转化工作措施,全市持续保持了“四个零”的工作目标。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研究解决力度,对矛盾从不回避,全天开门办公,亲自接待信访群众,对疑难积案全力带头推进,经不懈努力,往年在册未结积案12件和年度工作中反复摸排确定的14件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已有效化解17件,特别是陈志利、顾双、李桂华等多年信访积案全部息诉罢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全市共接待处理群众来访850起7451人(次),妥善处理96.9%,通过有序工作,全市集体访、重访分别下降7%和33%。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通过驻京信访工作组有序工作,我市均圆满完成敏感期的工作目标。
三是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不断加大政法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行风监督、执法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力度,2015年来共评查案件100件,发现不规范问题3件,及时整改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政法行风监督员职能,对政法各部门警容风纪、办公秩序、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开展行风监督工作5次,反馈各类线索12个,解决各类问题5个。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9项,废止各项制度17项,着力打造了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队伍。
四是优化经济发展措施具体。制定下发了全市政法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把服务大招商、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双百共建”活动,组织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与7户企业结成共建对子,进一步完善便民利企措施,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一年来,共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52件。市公安局开展经济案件破案会战中,破案12起,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市法院在“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活动”中,共审理金融案件230件,结案218件,涉案标的额9450万元。
二、廉洁从政,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法委、信访局及政法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秩序。调整充实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政法系统廉政建设公开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制定下发了《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且与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责任状,并要求政法各部门层层签订,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目标,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教育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组织政法各部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观看反腐倡廉宣传片、开展大讨论、向先优典型人物学习、认真查摆各种问题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了政法系统中存在的“四风”问题32个,在政法系统内营造了风清气正、勤政廉政、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行风督查,注重源头治理。指导政法、信访部门根据自身特点,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公开、便民、利民的办公流程,增加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组织政法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对政法各部门办公秩序、警容风纪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和抽查,并且将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组织政法各部门专业人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大了对违法违纪干警查处力度,维护了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四是加强自警自醒,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牡丹江市委十项规定和海林“十四个严禁”等规定,以坚决反对和解决“四风”问题为抓手,认真查找、剖析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活动中,解决了“四风”方面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对分管部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项,做到了立行立改,对其他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也都制定了整改期限。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按照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原则,注重发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做到相互尊重、信任,相互理解、支持,在机关内形成了团结干事的氛围。同时,对亲友和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自尊自爱,守纪守规,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虽然在抓政法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特别是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做出了许多新的部署,在思想观念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在如何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上还需要统筹思考;二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政法委机关、政法各部门都查找出了很多问题,并进行了认真整改,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还没有把开展活动更好地转化为工作成果。三是我市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县之后,每两年中央和省委政法委还将进行复核,创牌子难,保牌子更难,在下步如何推进平安建设上还缺少新招数,好办法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大;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没有完全掌握特点和规律,应对措施还不多;对政法队伍管理还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发挥好自己的职责,努力做好市委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分管工作方面,要团结和带领政法队伍,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建设幸福海林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