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白水县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白水县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流通秩序,从源头杜绝国V以下成品油流入我县,实现国V油品全覆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的通知》(渭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白水县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白水县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
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流通秩序,从源头杜绝国V以下成品油流入我县,实现国V油品全覆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的通知》(渭政办发[2015]3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活动,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进一步整顿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责任、部门联动。
商务局是本次专项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我县的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公安、交通、工商、国税、质检、环保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做好整顿工作。
(二)突出重点、源头治理
以相邻县市省道或公路出入口、货运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批发企业和民营加油站(点)为重点环节,开展全方位检查,遏制不合格油品流入我县。
三、整顿内容
重点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国V以下油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责令停止建设并予以取缔。对非法仓储点、流动加油车等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继续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对各加油站(点)2014年9月以来的油品采购合同、发票及提货单进行清查,凡不能证明油品来源的,一律停止经营、限期整改。对查处的劣质油品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销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四)实施成品油批发销售备案制度,凡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且油品来源可靠,并与我县辖区内加油站(点)签订销售合同的成品油销售企业,需到商务局进行备案。
(五)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油品、国家明令淘汰油品和质量不合格油品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部门职责如下:
组 长:刘 卓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贾鹏庚 县政府办主任
郭清洲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许刘保 县工商局局长
宋 震 县质监局局长
李晓健 县交运局局长
苟华强 县环保局局长
李分社 县国税局局长
刘 渊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芳 县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解决专项整顿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清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晓芳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商务局: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解决专项整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工商局:负责加大对油库、加油站证照及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重点查处销售国V以下油品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质监局:负责加强对炼油、生产、加工、调制企业生产销售的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
交运局: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成品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公安局:负责及时查处成品油生产、销售、运输及储存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环保局:负责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与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的跟踪监测,并做好相关环境执法工作。
国税局:负责加强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增值税发票的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工商、公安部门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召开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合力。
(二)自查和初查阶段(4月1日—4月10日)
由商务局牵头,各成品油企业先进行自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分头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初查,在初查的过程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汇总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和验收阶段(4月11日—4月20日)
对自查和初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商务局牵头集中组织复查,分类处置,严格执法,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0日前形成汇总材料迎接市工作组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顿是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依法处理,加大问题企业的整改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
(二)加大查处力度。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每站必查,每库必检,每车必看,不留死角。要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时发现,提早查处,重点整改,逐步建立和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舆论监督。各成员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扩大监督面,把专项整顿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整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