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灵璧县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灵璧县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458号)精神,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灵璧县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灵璧县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45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建成,绿色生态农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补贴制度基本建立,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绿色导向、重点突出。以改革完善现有补贴政策为切入点,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突出对耕地资源、生态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补贴,将政策目标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
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财政补贴的导向功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农民和各类主体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存量优化、增量倾斜。在保持存量补贴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支出结构,细化补贴实施方案,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的指向性;增量资金重点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抓好落实、稳妥推进。县财政、县农委、县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对省级补贴政策的具体落实,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稳妥推进改革。
二、改革内容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坚持从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和薄弱环节入手,加快改革完善相关政策。
(一)加快推动相关农业补贴改革。
1.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巩固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成果,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发放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进一步完善补贴实施方案,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县财政局、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2.完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政策。统筹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用于适度规模经营的部分,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重点为粮食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不断丰富农业担保业务品种,创新担保和抵质押模式,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中推广“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模式,支持发展补充性商业保险,对新增加的保费给予财政补贴,帮助化解经营风险。(县财政局、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3.完善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落实和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综合性支持政策,稳步推进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政府统筹用于直接发放渔民渔船补助资金,以及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渔船集中停泊码头、渔政信息化以及养殖设施建设等方面。通过政策调整,力争渔民渔船油价补贴总体标准降至2014年的40%,到2019年底全县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减少20%以上,提前两年实现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使渔民数量、捕捞强度和资源可持续利用趋于匹配。组织实施渔业增值放流,修复水域生态系统,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县畜牧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强化主要生态系统农业补偿政策。
4.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并实行特殊保护,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十三五”时期,按照“科学规划、统筹资金、统一标准、精心实施、严格考核”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6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安排省里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农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5.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启动现代生态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加快重大技术和品种的研发推广,采取标准化高产高效绿色技术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树立“量质并重”“用养结合”理念,坚持生态为先、建设为重,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大力推广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土壤改良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肥力。针对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现状,深化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覆盖耕作制度、耕地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定期开展耕地质量评价;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堆沤还田和覆盖还田,施用石灰改良耕地提升肥力。按照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的思路,继续实施粮改饲财政补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要优化开发布局,将资金向生态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类项目倾斜。(县农委、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6.强化林业生态补贴政策。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积极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规模,力争到2020年将我县符合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在此基础上,将确需退耕还林的25度以上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实行退耕还林,切实把生态承受力弱、不适宜耕种的地退下来。完善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管理监督与考核,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探索农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的有效支持政策。
7.加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力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入实施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耕地为重点,尽快实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底数,全面推进分级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开展耕地土壤污染和农产品协调监测与评价,逐步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立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及种植结构调整机制。(县农委、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8.大力支持农业高效节约用水。发展节水灌溉,加大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支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现有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全面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建立覆盖全县主要耕地土壤类型的墒情监测网络。积极推行农艺节水保墒技术,改进耕作方式,调整种植结构,推广抗旱品种,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发展雨养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实现精准节水节肥节工。(县农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9.开展农田水利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促进节水增效,节水减排减污。(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开展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农田水利工程“4P”模式和“资金变股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委,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10.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度。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检测,加快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管理模式。鼓励采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绿色防控措施,实施好测土配方施肥财政补助项目,提高肥料利用率,控制高毒农药和长残效除草剂使用,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有机肥和高效缓释肥,积极发展社会化统防统治,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和病虫害防治效率。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行种养结合、立体种植为主的生态循环模式,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积极推进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发展规模化大中型沼气,支持中小型沼气工程建设。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管理机制。实施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县农委、县畜牧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绿色生态农业保障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增加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投入力度。(县财政局、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把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县财政局、农委及相关资金主管部门要建立合理的农业补贴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实行绩效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改革成效、资金效益与资金分配挂钩,确保改革的政策目标落实。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生态模式。(县财政局、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县财政局、县农委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受众广泛的媒介,大力宣传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准确解读相关改革内容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财政局、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